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府函〔2012〕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县市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11〕1号)以及州政府与安宁河谷七县市签订的《2011年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目标管理责任书》,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在攻坚克难中强力推进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对全州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振奋精神,推动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委办发〔2012〕2号,州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先进的县市给予表彰:

一等奖:西昌市

二等奖:会理县

三等奖:德昌县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突出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增添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方案,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为全州“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推进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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