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府函〔2012〕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县市按照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11〕1号)以及州政府与安宁河谷七县市签订的《2011年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目标管理责任书》,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在攻坚克难中强力推进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对全州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振奋精神,推动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委办发〔2012〕2号,州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安宁河谷地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先进的县市给予表彰:
一等奖:西昌市
二等奖:会理县
三等奖:德昌县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突出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增添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方案,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为全州“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推进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