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泸市府办函[2012]36号
颁布日期:2012-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风貌塑造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按照《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城乡风貌塑造的要求,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市“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确保2012年我市“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泸州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市”的攻坚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求实,拓展深化,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大力开展城乡风貌塑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012年我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和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市”,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具体指标:

(一)全面达到“西部第一、全国一流”。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6.5平方米。

(二)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主要进出口通道,省干道风貌塑造;新村建设规划全覆盖,村庄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覆盖率达60%。

二、工作重点

以风貌规划大清理、既有街区大提升、基础设施大建设、园林绿化大攻坚、工地五化大检阅的“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实现城乡风貌塑造的整体推进。

(一)注重规划引领,全力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完成《两江四岸城市设计》和《城市进出口通道景观设计》的编制工作,科学指导两江四岸、城市主要进出口通道景观建设。县区要在县域新村规划的指导下,全面完善和提升县域新村各项规划,做好县城、场镇、新村重要节点、重要地段专项策划,高水平的引领风貌建设;场镇规划要再清理,做到全覆盖,平坝、丘陵县区新村建设规划覆盖率100%,叙永县、古蔺县主要交通沿线新村建设规划覆盖率100%,加大新村风貌延伸工程的建设,各区县要围绕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交通要道的区域和新农村示范片的建设,把新村建设及风貌治理向纵深推进,塑造良好的城乡风貌和景观。

(二)注重既有街区治理,全力提升城市整体面貌。根据我市城区的特点,制定城市主要街区和重要节点的景观塑造规划,包括街道两侧建筑物装修、改造、亮化方案,城市主干道两侧重要景观、节点环境绿化方案;结合城市远景规划,谋划大手笔、大举措,逐步形成我市独具特色的人工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聚居空间和城市景观。以回龙湾——莲花池、龙南路风貌整治、酒文化一条街、白招牌周边整治为亮点,继续实施既有街区风貌的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开展“整治一片街区,带动一个城市”的风貌整治向纵深推进活动。继续开展“物管小区”专项治理,完善物管制度建设,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优美小区建设。

(三)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按照构建大枢纽,建设大城市近期城市建设目标,着力推进“一环二横三联”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即完成城北绕城环线工程和临港物流园区主通道;完成茜草长江大桥及东岸互通立交桥、蓝安路三期工程建设;完成泸州西一、二期工程,加快龙马大道北延线、机场快速路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蜀泸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期。各县区要对所辖场镇、街道结合自身的实际,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力争做到“一个场镇一条风貌整治完善的街道,一个特色主题文化”,县城与快速通道卡口做到道路畅通、特色明显、风貌美观的城市形象,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四)强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全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按照国家创园新标准,进一步加大创园工作力度,突出“二江四岸、三山五园多线”(即长沱两江的滨水空间,忠山、学士山、东岩山,酒城公园、玉带河湿地公园、张坝公园、五顶山公园、江韵广场主题公园,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的园林绿化工作重点,继续做好靓水增绿、城市主题绿化工程和屋顶绿化改造工作,实现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景观品位显著提高,形成城市绿化的特色和亮点。

(五)强力推进工地“五化”建设,全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的整治,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标准规范施工现场。按照“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文化化、制度化)标准完善工地配套设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全面改善建筑工程施工环境。

三、具体要求

由各区县政府针对本行政区域区域内城乡风貌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牵头负责确定风貌塑造和整治对象,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及实施方案,严格对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风貌塑造工作会的要求和标准组织实施,并要注重以下主要内容和特色:

江阳区:按照《两江四岸》风貌塑造规划及全域江阳的统筹规划,完成主城区滨江路、次干道风貌塑造和城市重点地段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整治。具体内容:一是继续开展辖区范围内主要交通干线、场镇主要节点的农房风貌塑造;推进新农村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新村聚居点;优化聚居点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的基础配套设施。二是推动江北农业开发示范片新农村聚居点和江南名酒名园名村新农村聚居点向周边辐射。三是配合做好城市沿街沿路建筑工地的治理,整治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立面。

龙马潭区:继续开展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永路、泸隆路、进港路等城市主要进出通道沿线,以及蜀泸大道、小市滨江路、龙马潭区所在城乡结合部等一批城市重点地段风貌塑造和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整治。完成龙南路、回龙湾商圈风貌塑造工作。

纳溪区:继续开展蓝安大道(纳溪段)、纳江路、西南出海大通道、沿江高速公路等主要进出通道沿线,以及纳溪旧城、纳溪滨江路、紫阳大道、河西大道、纳溪区所在城乡结合部等一批城市重点地段风貌塑造和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整治,重点对城区结合部、集镇、国道沿线、农房的风貌塑造工作。

泸县: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彩虹桥、濑溪河大桥、电信广场、万福广场等重要节点的专项规划与风貌塑造;完成沍水河、九曲河、濑溪河城区两岸绿化美化专项规划与风貌塑造;对县城主要干道绿化品质升级改造和路面进行“白加黑”改造及临街立面包装整治。

合江县:加快和完善合江县域内泸渝高速公路沿线,通往佛宝风景区、尧坝镇和九支镇的公路沿线农房风貌塑造,保护传统民居特色,以打造三江示范片的特色风貌,带动辐射周围农村风貌的改善。

叙永县:全面实施川黔高速公路两侧风貌塑造,推进既有街区、高速公路与城市进出口通道的整治,重点打造落卜镇、洞坪至草坝新村可视范围、水潦乡高坪村、叙永镇红岩坝村片区。

古蔺县:突出既有街区的整治,完成滨河路两侧风貌塑造工程,指导各乡镇对重要节点景观改造,增加绿化景观,对太平古镇协调区民居进行全坡屋顶高标准塑造,确保建筑物符合城乡整体风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各区县、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建立城镇风貌整治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城乡(二)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抓手,针对建筑风格不协调、广告店招不规范、绿化景观环境品质不高以及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等难点,通过抓重点、抓示范、造靓点,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实现城乡风貌塑造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高起点规划、广泛宣传

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的编制“五大”工程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规划,立足于基层、群众,全面动员、深入宣传、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风貌塑造的推进态势,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认真总结、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对城乡风貌专项整治行动每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研究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维护等较为完善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坚决防止边整治边反弹的现象发生。

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塑造目标责任制、项目联系考核制、问责追究制等机制制度,提升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以“查措施、查机制、查目标、查成效”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市治理办、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派出督导组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城乡风貌塑造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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