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人员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并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有关领导人员。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4个议事协调机构

(一)成立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崔津渡任组长,副市长宗国英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海洋局、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

(二)成立国家海洋博物馆建设领导小组。副市长尹海林、宗国英任组长,市海洋局局长蔡明玉、滨海新区副区长孙涛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海洋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

(三)成立天津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曹小红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赵飞和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王贺胜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天津保监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

(四)成立天津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曹小红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殷向杰、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王贺胜、市综治办副巡视员边均兴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老龄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发文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调整为天津警备区司令员姚小旋、天津警备区政治委员廖可铎、常务副市长崔津渡担任。

(二)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调整为常务副市长崔津渡担任。

(三)天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何树山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天津警备区副司令员张祥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键、市地震局局长赵国敏担任。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组成单位和人员的调整工作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职责自行发文落实。

201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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