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温政办〔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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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温政办〔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5年我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化战略”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规划政策统筹,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全年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2%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9.8%。
一、围绕提能级,推动重点行业发展
(一)优先发展物流、金融、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平台和项目建设,全年安排物流重点建设项目29个,总投资111.4亿元,其中2015年计划投资17.9亿元。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在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统一框架之下,提出温州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完善城市配送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办法》,主城区建设200个社区电商服务网点,农村建设(或增设)400个电商服务网点。加强物流企业培育,启动新一轮市重点物流企业评选,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6家以上,开展中小物流企业联盟试点1-2家。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完善“3+2”、五年一贯制物流人才培养体系,设立温州市现代物流(供应链)学院,搭建市级校企合作物流平台。优化物流发展环境,规范物流市场管理,加快机场、港口监管模式的改革,研究建立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地面服务于一体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支持保税物流发展。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4〕54号)精神,健全全市现代物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督查考核。
2.金融业。全面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做强做优地方金融板块,推动民营银行创新发展,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加快设立证券公司。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银行联合授信主办行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推动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推进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加大对网络第三方支付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增信长效体系,组建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机制,健全政府转贷基金管理。强化金融风险处置,探索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妥善推进金融债权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方式等各项改革试点。贯彻实施《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建立健全“一办一行二局”经济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民间融资价格预报系统。推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温州分中心服务平台与市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交换共享和综合应用。今年争取新增金融融资规模600亿元,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00家,推动80家以上企业在资本市场各板块挂牌。
3.科技服务业。完善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提升国家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争创省级高新园区。加快建设国际激光与光电产业联合研究院、激光与光电检测综合大楼等公共创新平台,支持温州大学创建国家级激光制造与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深入开展温州科技大市场建设试点,加快建立“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新入选“国千”“省千”15人,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全年实现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R&D)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左右。
(二)提升发展商贸、旅游、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
1.商贸流通业。培育鹿城主城区(环五马时尚商业区、滨江时尚商务区)、龙湾中心区(国际名品直销中心、世界时尚产品博览园等)、瓯海新城和三江新城等时尚商圈,有序发展商贸综合体、城市商业广场等,提升发展特色商业街。深入实施“月光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品质夜市街区和精品夜市品牌。加强社区商业网点、快递投送网点等便民商业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不断拓展农村消费。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
2.旅游休闲业。狠抓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进雁荡山-楠溪江、洞头—南麂、环飞云湖旅游一体化。实施“新十百千工程”,启动培育创建5个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市、区),10个左右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20家左右乡村旅游景区或文化旅游区。提升旅游景区品质,推进3A级以上旅游景区综合环境整治,推进“1+4”生态旅游功能区建设。积极谋划旅游产品,培育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全市实现旅游接待总人数7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15%。
3.房地产业。贯彻落实房市“新政”,保持合理的商品住房供应规模,大力推进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调控措施,探索创新城中村改造融资机制,研究制订鼓励实施住房保障货币补偿政策。完成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机制,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着力解决物业管理区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现代物业服务业总体水平。
(三)加快发展网络经济、生命健康、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新型业态)。
1.网络经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修订出台网络经济扶持政策“升级版”,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普及应用、产业集聚发展等网络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电商换市”,进一步发挥淘宝“特色中国·温州馆”、阿里巴巴产业带等“一馆多带”电商平台作用,积极培育一批同城电商平台。加快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促进农村电商普及应用。加快人才培育,全年完成15万人次网络经济普及培训。
2.生命健康。加快推进温州医药物流总部经济园、乐清嘉恒医疗园区等工程建设。探索“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加快多功能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新增床位5000张。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新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791个,老年助餐点200个。推动以老年生活照料、养生养老服务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积极引导打造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养老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推进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老年康复医院改制。鼓励各县(市、区)公立医院退出特需医疗服务,吸引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服务。加大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工作,提升我市基层养老服务人才服务素质。
3.文化创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文化产业投资15亿元以上。做大做强浙江创意园、东瓯智库、“印象南塘”等文化项目,切实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平台的示范、辐射功能。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推进旅游、科技、金融、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
4.总部经济。进一步优化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的规划布局,加快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的人才公寓、交通道路、停车场及环境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商务楼宇和总部企业的经营环境。加强总部经济政策宣传,发挥我市政策、服务、环境的综合优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培育认定一批总部企业、重点商务楼宇。
二、围绕稳增长,夯实一批工作载体
(一)抓服务业平台集聚。加快推进27家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开展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动态考核管理。强化集聚示范区统计监测联络机制,监测分析集聚示范区发展状况。开展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试点,鼓励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商务咨询、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
(二)抓项目建设推进。积极搭建招商平台,大力实施“温商回归”工程。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加快推进温州现代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三江国际商贸城、乐清市总部经济园等一批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中国塘下五洲国际物流电商中心、瑞安传化智能公路港综合体项目等一批新建项目;加速推进韩国医乐园、温州金属现代物流中心(二期)、菜鸟网络智能骨干网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强势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
(三)抓品牌企业培育。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服务业企业。启动第二轮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评选,鼓励重点物流企业申报创建国家A级物流企业。加强和改进服务方式,开展企业难题集中排查,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四)抓服务质量提升。围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三大领域,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重点服务业企业品牌提升,推荐一批服务业品牌企业参选省级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满意度达78%以上。
(五)抓服务业强县创建。各县(市、区)要结合省服务业强县创建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强县创建工作,着力培育一批服务业实力强、潜力大的县(市、区),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
三、围绕优环境,加强规划政策统筹
(一)编制“十三五”服务业规划体系。评估“十二五”规划服务业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启动编制温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一批服务业行业专项规划,形成“1+N”服务业规划体系。引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落实“1+X”服务业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服务业“1+X”政策体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强化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快制订具体的政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利用报刊、网站等渠道扩大政策宣传面,促使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使用政策。
(三)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商贸、旅游、房地产、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专业市场、服务业集聚区等重点产业(领域)统计监测制度。
附件:2015年温州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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