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进一步排查易受山洪威胁的村屯学校煤矿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双汛字〔2006〕1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进一步排查易受山洪威胁的村屯学校煤矿的通知
双汛字〔20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全省防汛抗旱会议指示精神,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吸取6.10沙兰镇血的教训,立即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的易受山洪威胁的村屯、学校、煤矿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争取不留死角,做到有备无患。为确保我市今年安全渡汛,特下发此通知,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给予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务必按要求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请各单位在3月28日前,将排查出的易受山洪威胁的村屯、学校、煤矿的名单及相应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4276095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