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尔滨日报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环发〔2002〕2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环保局:
《“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哈尔滨日报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哈尔滨日报
二○○二年五月八日
“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
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方案
根据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环境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申办2010年冬季奥运会的实际,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哈尔滨日报决定,于2002年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申办绿色冬奥,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外宣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和全国第五次环保会议、全省第七次环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关于开展全国环境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依据,以申办绿色冬奥为契机,通过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环保的自觉性,推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和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环境、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活动步骤
本次系列活动从5月初至9月末,大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6月15日,由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环保局将辖区内企业按所属行业系统组织申报参评“环保形象最佳企业”(企业也可自荐参评),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组委会对参评企业进行资格考核及认定。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哈尔滨日报陆续刊登各企业简要参评事迹、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的选票、投票方式及截止日期等,由群众进行投票,选举。
第四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组委会统计选票,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群众评选情况进行评议和审定。
第五阶段:9月份,组委会对评定的“环保形象最佳企业”进行表彰并开展系列对外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日报上公布“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名单。
三、参评企业范围及标准
(一)参评“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的企业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经各级工商部门注册,进行合法生产、经营并热心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各类企业。
基本标准
1、企业法人和员工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模范执行环保法律规章;
2、企业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原则,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企业排污符合环保标准;
3、企业法人、员工关注和支持环境保护,积极为环保公益事业做贡献。
(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评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经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标准
1、企业生产、经营违反环保原则,生产工艺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企业排污不符合环保标准,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和破坏。
2、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四、申报和产生办法
(一)“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申报办法
1、本次评选采取自荐、各级管理部门推荐和群众推举相结合的申报办法。
2、自荐企业应按本方案所附表格格式填写“哈尔滨市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申报表”,“推荐意见”一栏可不填,另提供一份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自荐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图片及同环保有关的证书复印件等;宣传部和环保局推荐企业,应按本方案所附表格格式填写“哈尔滨市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申报表”,推荐意见文字应为300~500字左右,加盖公章;群众推选应达到一定数量。
3、参评企业应将本企业负责此次活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前或于递交参评材料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产生办法
由环境执法部门、监测部门提名和群众评选相结合,一方面,从群众举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筛选出一部分候选企业,另一方面,由环境执法部门和监测部门填写本方案所附“哈尔滨市环保形象最差企业推荐表”,提供候选企业(推荐意见应加盖公章并附上监测数据和查处结果),最后通过群众投票、专家评议等方式,综合产生“环保形象最差企业”。
五、宣传形式
(一)组委会将召开大会,表彰“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公布“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名单;
(二)本次活动是我市创建绿色家园活动的一部分,活动中所评出的“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可直接进入我市绿色创建先进单位行列;
(三)哈尔滨日报刊发“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名单及环保事迹,刊发“环保形象最差企业”名单;
(四)为“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制作电视宣传片和光盘;
(五)采写“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的环保事迹,由中国环境出版社编辑出书,在全国范围内宣传;
(六)将先进“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的电视宣传片及通讯报道在全国特大城市新闻媒体播发、刊登,并利用国家级媒体、港澳地区媒体进行宣传推介。
六、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哈尔滨日报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及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主任:卢国惠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毕林涛市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赵连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刘德新市环保局副局长
徐民虓哈尔滨日报副总编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刘德新市环保局
办公室副主任:
王远贺市委宣传部
韩颖市环保局宣教处
张彦林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范力哈尔滨日报
七、几点要求
(一)评选“环保形象最佳企业”和“环保形象最差企业”是落实市委提出的实施五项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市环保及宣传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我市“创建绿色家园、建设生态城市、申办绿色冬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这次评选活动,将对改善我市经济和社会环境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为申办绿色冬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环保局应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从上到下行动起来,以积极的态度组织实施好这次活动。
(二)要充分调动各企业参与“环保形象最佳企业”的积极性,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参与本次活动来提升企业档次,塑造企业环保新形象。
(三)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环保局应按照活动日程安排,组织当地企业的参评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当地企业参评工作的宣传、上报和沟通工作,5月20日前,请把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地点: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环保局二楼)
联系人:孟繁峰高娟
联系电话:4601704,4623924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邮政编码:150076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