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政办发[2004]4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我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怀、在上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疫区广大专业人员的积极努力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防治效果,人群感染率下降62.67%,钉螺感染率下降76%。但是近几年来,由于血吸虫病流行受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市血吸虫病疫情有所回升,血防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截止目前,全市仍有10万余亩钉螺面积,仍有1万余血吸虫病人。咸安区向阳湖镇又发现新的疫区。特别是赤壁、嘉鱼两县市176.79公里的长江沿线和陆水下游沿岸共20个涵闸引洪灌溉时刻威胁垸内安全。为了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进一步推进血防体制改革,走长效型血防之路,努力保障疫区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治目标完成防治任务

按照(鄂政发[2003]38号)文件要求,我市2003-2007年血吸虫病防治目标与任务:

1、防治目标:全市垸内钉螺面积减少3000亩;每年平均要减少600亩,病人治疗率达100%;病牛治疗率达100%;咸安、通山两县2007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嘉鱼县2007年达到疫情控制标准;赤壁市2007年达到疫情基本控制标准(2008年达到疫情控制标准)。(见表一)

2、防治任务:全市普查钉螺800000亩,灭螺面积204000亩,其中环境改造面积71400亩;普查血吸虫病人284710人,治疗及扩大化疗525000人;普查耕牛38640头,治疗及扩大化疗耕牛16191头。(见表二)。请各县市区逐年分解,坚决完成。

二、坚持综合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1、加大以环境改造为主的各项灭螺工作力度。农业部门要结合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围绕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改造疫区环境,采取鼓励措施,逐步实行家畜禁牧、舍饲和“以机代牛”、“水改旱”等,减少钉螺孳生地,减轻血吸虫病危害。水利部门要将进螺涵闸改造、有螺水系治理、垸外易感地带治理纳入水利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结合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微型水利工程、灌区改造、山区集雨节水灌溉、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改善农村水环境,防止疫区钉螺孳生。林业部门要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在长江中下游滩地、丘陵地区积极开展兴林抑螺工作,建立抑螺防病林业生态工程,改变钉螺孳生环境,降低钉螺密度,切断人畜接触疫水途径,实行兴林、抑螺、防病综合治理。卫生部门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危易感地带的药物灭螺工作,降低血吸虫病感染危险性。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疫区群众开展改水改厕,改善生活环境,减少和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2、加强疫区大型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估工作。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在血吸虫病疫区大型建设项目规划和开工前,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与评估,并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在项目规划中以及开工前未进行卫生学评估的,有关主要部门不予立项和办理开工手续。开展卫生学评估和施工中采取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加强人畜同步查治病和疫情监测。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地区,卫生部门要对接触疫水的人群进行检查,对易感人群进行抗血吸虫病药物预防性治疗,并对感染者进行治疗。其中,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病的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血吸虫病治疗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在已经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的地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农业部门负责疫区家畜(牛、羊、猪等)血吸虫病的检查及对感染的家畜进行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财政视经济状况分级负担。同时,加强对疫区家畜交易的管理和检疫,防止病畜流入其他地区传播血吸虫病。

4、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教育部门要对血吸虫病疫区中小学生普遍进行血防知识宣传教育。卫生、新闻单位应积极承担血防健康教育的责任,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血防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疫区群众预防血吸虫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推广湖区五省(江苏、湖南、安徽、江西、湖北、)联防工作经验,按照血吸虫病地理分布和流行特点,在咸安、赤壁、嘉鱼三个县市区建立毗邻区域性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制订联防工作制度。结合跨县、跨地区的水利、林业工程建设,安排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易巩固的综合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地组织市际间和县内不同地区间的联防联控,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三、落实血防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1、落实血防经费。疫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血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一是继续抓好落实血防统筹转移支付。二是要按照(鄂政发[2003]38号)文件的要求,由各级财政承担落实世界银行血防贷款的还本付息,同时还要按文件要求按疫区人口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落实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三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灭螺治病补助费。四是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疫区群众自觉自愿地投工投资,支持血防工作。

2、加强基本建设。血吸虫病流行区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疾病控制机构建设时要统筹安排血防基本建设。到2005年底,要基本完成血防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任务。

3、积极救助治疗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在已经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疫区,要将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的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生活贫困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在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疫区,对生活贫困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实行特殊临时救助措施,适当补助有关医疗费用。

4、保证灭螺用工。疫区村民有义务对生产生活区开展灭螺义务,灭螺义务工可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灭螺工程招标管理,由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实施。

5、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执法力度,加强对血吸虫病重大疫情的报告和应急处理。严防急感暴发流行,使血防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四、深化血防改革,提高人员素质

1、理顺体制、深化改革。血防工作是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血防工作纳入农村工作和卫生工作中统筹部署。市、县(市、区)、乡(镇)级血防机构中的预防职能纳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建立一支能胜任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和及时有效处理重大疫情的血防工作队伍。重疫区县乡级血防医疗部分与当地医疗资源整合,从事包括血吸虫病治疗在内的综合医疗服务。疫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有家畜血防工作机构和人员。我市现有血防机构四所十二站323人,改革后全市只保留赤壁一所血防专科医院,床位限定在100张以内,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对照医疗机构的有关标准执行。撤并三所十二站,血防预防队伍编制总数控制在142人,其中市直15人,咸安16人,赤壁59人,嘉鱼46人,通山6人。乡(镇)血防由县、市、区疾控预防中心按照疫情轻中重程度分别核定1、2、4人派驻,可根据疫情轻重和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总量控制前提下,调整预防人员编制数,具体编制名额由同级编委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报上级编办审批。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实行定岗定编,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疫区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开时,启动血防机构改革,争取今年年底完成血防机构改革任务。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素质。要加强对血防专业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大力开展血防新知识、新技术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队伍。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职责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疫区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血防工作需要,成立血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血防工作方针、政策、规划,领导地方血防工作。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承担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落实政府责任。疫区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血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公共卫生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血防工作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血防工作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3、明确部门职责。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04]16号)和(鄂政办发[2004]47号)文件中确定的职责,切实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对照文件找好各自的工作切入点与卫生血防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做好血防工作。卫生部门要坚持抓好查病治病、查螺灭螺、疫情监测、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用好各种宣传媒体,加强血防知识政策的宣传工作。发改委要将血防工作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将血防工作纳入到农业、林业、水利和移民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统筹安排。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血吸虫病防治科研重点项目的联合攻关,并在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中予以安排。民政部门要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开展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血防有关政策落实血防经费,确保血防政策落实到位。人事部门要负责血防机构队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的研究。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的原则,将血防灭螺工程纳入水利建设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并做好疫区改水工作。农业部门要根据全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落实农业血防工作计划,并结合农业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开展灭螺工作;要做好家畜查治,做到人畜防治同步进行。教育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疫区中小学生的血防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林业部门要负责江湖州滩,兴林控螺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广电部门要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血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治血吸虫病的自觉性和自我防护能力。药监部门要负责血防治疗药品的质量监督,开展治疗新药的联合攻关,搞好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药品的组织、调动工作。农办要检查指导疫区农场开展血防工作,切实做到农场与当地的防治工作同步进行。编委办要配合卫生、人事等部门搞好血防机构的改革。

4、坚持“春查秋会”制度。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疫区各县市区完成血防工作规划及开展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血防工作会议,总结防治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防治工作任务。疫区各级人民政府也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咸宁市2003—2007年血吸虫病防治目标(表一)

单位年度垸内钉螺面积减少数(亩)病人治疗率(%)病牛治疗率(%)备注

市合计3000100100

2003600100100

2004600100100

2005600100100

2006600100100

2007600100100

区小计800100100

2003160100100

2004160100100

2005160100100

2006160100100

2007160100100

市小计1980100100

2003396100100

2004396100100

2005396100100

2006396100100

2007396100100

县小计216100100

200343100100

200443100100

200543100100

200643100100

200744100100

县小计4100100

20031100100

20041100100

20051100100

20061100100

20070100100

咸宁市2003—2007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表二)

单位年度查螺面积(亩次)灭螺面积(亩次)查病人数(人次)治疗及扩大化

疗人数(人次)普查耕牛(头次)治疗及扩大化疗耕牛(头次)

小计其中环改

市合计800000204000714002847105250003864016191

200316000040800142805694210500077283238

200416000040800142805694210500077283238

200516000040800142805694210500077283238

200616000040800142805694210500077283238

200716000040800142805694210500077283239

区小计6000014000600020000450020001000

200312000280012004000900400200

200412000280012004000900400200

200512000280012004000900400200

200612000280012004000900400200

200712000280012004000900400200

市小计3600008370031700120000260000180007500

200372000167406340240005200036001500

200472000167406340240005200036001500

200572000167406340240005200036001500

200672000167406340240005200036001500

200772000167406340240005200036001500

县小计36000010170031700140000260000180007500

200372000203406340280005200036001500

200472000203406340280005200036001500

200572000203406340280005200036001500

200672000203406340280005200036001500

200772000203406340280005200036001500

县小计20000460020004710500640191

2003400092040094210012838

2004400092040094210012838

2005400092040094210012838

2006400092040094210012838

200740009204009421001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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