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印发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对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机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行政执法中随意执法、滥用职权、责任不清、过错难究等问题,实现规范执法的目的。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应当以法定执法职责、法定责任为依据,与本部门、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运用,应当着眼于建立保障执法职责全面、正确履行的激励机制,保证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的制约机制和有效的纠错机制。

二、考评对象及范围

凡本市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有关机关和组织(以下简称执法机关),都应当依照本意见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

本实施意见仅在市直所属执法机关执行。各县(市、区)的考评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三、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行情况。包括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具体科(股)室和人员负责,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等。

(二)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举报、控告受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任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岗培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严格、文明执法等。

(四)依法行政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程序等。

(五)执法档案建设情况。包括规范执法文书,对行政执法中的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予以登记和存档,建立行政处罚、复议应诉等案件的统计报表制度等。

四、考评依据

以《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所确定的标准和要求为依据,逐项设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总得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按《湛江市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考评表》考评得分,占总得分的80%;第二部分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得分,2004年度暂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各占总得分的10%(个别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或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只按一项进行评查,占总得分的20%;个别既没有行政处罚案件又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后,抽查其他执法案卷,考核标准另定),考核标准见附件1、2、3。

五、考评办法

评议考核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查自评与外部考核相结合。

(一)内部考评。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受其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组织和由其直接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下同)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二)外部考评。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市法制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协调配合做好考评等相关工作。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对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考评不及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或者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可视情节轻重,由市法制局建议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负有全面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个人的考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对在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或者在行政执法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七、考评的实施步骤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评议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明年1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是:

1.进行宣传动员,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内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评议考核具体办法和标准,并报市法制局备案。

2.梳理执法依据。要梳理清楚各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分解行政执法任务,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确定执法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法律责任。

4.健全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等。

(二)第二阶段为内部考评阶段,明年2月底前完成。各行政执法部门按内部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的考评。

(三)第三阶段为外部考评阶段,明年3月底前完成。由市法制局会同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组成考评机构,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考评。

八、考评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文明,从根本上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认真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部门具体抓,监察、人事及其他业务部门共同抓的科学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追究为重点,使行政执法中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研指导,推动全面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把考核评议工作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相衔接,不断探索完善新的考核评议方式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的评议考核机制。

附件1:

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考评表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行情况(8分)

1.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2分)

2.落实具体科(股)室和人员责任(2分)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年度实施方案(2分)

4.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总结(2分)

二、制度建设情况(20分)

1.建立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制度(2分)

2.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度(2分)

3.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2分)

4.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2分)

5.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2分)

6.建立举报、控告受理制度(2分)

7.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2分)

8.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3分)

9.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3分)

三、队伍建设情况(16分)

1.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任用行政执法人员(4分)

2.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具有执法资格(4分)

3.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和其他有关专业知识培训(4分)

4.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文明执法,不以权谋私,不乱施处罚和随意执法(4分)

四、依法行政情况(50分)

(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13分)

1.具体行政行为以合法的执法主体名义作出(5分)

2.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定依据(2分)

3.依法办理了委托执法手续(3分)

4.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分解到位,执法范围、权限、程序、标准、责任明确,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3分)

(二)行政行为合法、适当(21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程序、内容合法(3分)

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3分)

3.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没有放弃、推诿或拒绝履行等不作为的情形(3分)

4.作出审批、许可、收费、处罚(处理)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3分)

5.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4分)

6.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合理(5分)

(三)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16分)

1.公开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2分)

2.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示证执法(2分)

3.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形式(2分)

4.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作出(2分)

5.拟作出听证范围内的处罚决定,告知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3分)

6.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告知相对人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权利(3分)

7.实行罚缴分离(2分)

五、档案建设情况(6分)

1.执法文书规范(2分)

2.对行政执法中的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予以登记和存档,符合建档要求(2分)

3.建立行政处罚、复议应诉等案件的统计报表制度(2分)

附件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一)立案阶段(14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2分)

2.案件来源(2分)

3.案情记载(2分)

4.立案依据(2分)

5.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2分)

6.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2分)

7.立案时间(2分)

(二)调查取证阶段(28分)

1.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共同执法(3分)

2.检查或调查笔录(7分)

3.调取与保存证据(8分)

4.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10分)

(三)审查决定阶段(38分)

1.告知和申辩(10分)

2.听证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未经该程序的不扣分(8分)

3.处罚审批程序(6分)

4.行政处罚决定书(14分)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8分)

1.送达文书规范(2分)

2.给予罚款处罚的应有合法票据(2分)

3.没收财物的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2分)

4.结案报告规范(2分)

(五)案卷符合档案标准(12分)

1.一案一卷(1.5分)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1.5分)

3.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5分)

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1.5分)

5.卷内材料有页号(1.5分)

6.装订整齐(1.5分)

7.纸张标准统一(1.5分)

8.卷内文字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1.5分)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评查标准

1.处罚决定书要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10分)

2.有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8分)

3.有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8分)

4.有违法的事项和证据(8分)

5.有警告或罚款金额内容(8分)

6.有行政处罚的依据(8分)

7.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8分)

8.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8分)

9.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盖章(8分)

10.有当场实施处罚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号码及签名或盖章(10分)

11.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8分)

12.当场执行处罚决定的要有备注(8分)

注:抽查方式:案卷总数在20份以下的,抽查3份;案卷总数在21份─50份的,抽查4份;案卷总数在51份以上的,抽查5份。最终得分按所有案卷得分的平均分确定。

附件3: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5分)

2.一次性告知书(5分)

3.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6分)

4.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报告(5分)

5.现场勘验笔录(5分)

6.询问笔录(陈述、申辩记录)(5分)

7.听证告知书(5分)

8.听证通知书(5分)

9.听证公告(5分)

10.听证笔录(5分)

11.听证报告(5分)

12.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7分)

13.延长办理时限审批表(5分)

14.行政许可办理延期通知书(5分)

15.招标文书,组织拍卖记录,考试、考核记录(证书),检验检测、检疫报告,许可事项申请先后的记录等(5分)

16.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行政许可证件、标签、加盖印章)(7分)

17.送达回证(5分)

18.收费票据(5分)

19.监督检查记录的档案(5分)

注:1.以上19项中符合法定要求不须经过的程序不扣分。

2.抽查方式:案卷总数在20份以下的,抽查3份;案卷总数在21份─50份的,抽查4份;案卷总数在51份以上的,抽查5份。最终得分按所有案卷得分的平均分确定。

延伸阅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暨中共兰州市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钢胜利机械厂前进机械厂移交我市管理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