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0-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10月19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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