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及工作室项目名单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首批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及工作室项目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将《首批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及工作室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求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电话:010—63906096、010—63906066

传真:010—639061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首批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及工作室项目名单

http://www.chinagrain.gov.cn/n316640/n316908/c87762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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