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4〕863号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市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
为提高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局组织研发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立了全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管理平台。为在全国推广使用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优化,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河南省开展系统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试运行工作由我局组织,北京市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和有关拍卖企业参加,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试点范围
(一)北京市: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东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所有文物拍卖企业。
三、试点时限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上述省(市)文物局及文物拍卖企业应严格按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要求,做好系统试运行各项工作。
(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应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技术培训及指导,实时修正系统出现的问题,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
(二)上述省(市)文物局应做好系统试运行期间的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反馈系统问题或建议。
(三)上述文物拍卖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系统试运行工作,尽快掌握系统操作,维护系统安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发放管理系统登录账号,上述省(市)文物局及企业自行设置登录密码。
(二)系统试运行期间,上述省(市)文物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采用系统与纸质报审并行工作方式。
(三)系统登录IP地址为:202.41.245.28。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手册》。
试点工作咨询: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邵明杰:010-56792091。
系统技术咨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研究规划部,郑建民:010-84849863。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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