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2艺术北京博览会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2〕476号
颁布日期:2012-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2艺术北京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2〕47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2〕18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9日至5月2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2012艺术北京博览会;同意邀请德国、西班牙、匈牙利、奥地利、斯洛伐克、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以及我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共20家画廊和艺术机构的406件作品参展。

请主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我部备案。

此复。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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