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柳廷锡等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634号
颁布日期:2010-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柳廷锡等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63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87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员柳廷锡、姜大润、郑太源、李爱璘、尹妮娜,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11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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