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测评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5年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测评工作的通知
中位协〔2015〕13号
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单位,互联网地图服务企业,导航产品生产企业:
为促进卫星导航产业发展,规范地图导航定位产品市场,表彰先进企业和优质产品,曝光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导航定位产品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测图发〔2012〕1号)文件精神,以及2015年国家测绘地信局的工作安排,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2012-2014年度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测评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5年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测评范围包括导航产品、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等三类产品。其中,导航产品指市场出售的车载前后装、PND和智能手机等品类的产品;导航电子地图指由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向导航产品制造商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商提供的地图产品;互联网地图指由互联网地图服务商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使用和传播的地图服务产品。
参评的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数据限定为2014年出版的数据产品。图商推荐和自我推荐的导航产品也限定为装配2014年版的地图。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包括导航和互联网地图抽样样区数据,互联网地图应用基本功能和技术性能,导航产品基本功能和技术性能。测评标准为《2015年地图导航定位产品测评大纲》。
三、测评安排
1.测评组织
协会负责测评的组织工作,制定测评大纲和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地图和样机的检测机构,管理和监督测评工作,汇总和审定测评结果,发布测评结果信息。
2.测评方法
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的测评采用从数据库抽样检测的方法。协会在全国地图范围内指定若干抽样区,参评企业依据测评大纲的要求按时提交样区数据。导航产品的测评采用图商推荐、厂家自我推荐和市场抽取的方法。导航地图和互联网地图企业向协会推荐符合测评要求的导航产品,导航产品厂家可直接与对口图商或协会联系参评,推荐数量不限。协会也将从市场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参加测评。测评过程和技术标准依据测评大纲执行。
3.进度安排
(1)4月上旬协会发地图抽样区数据技术要求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抽样区数据。
(2)导航地图和互联网企业收到本文件后可及时与相关导航企业联系,确定参测的导航产品型号,提交参测的产品样机。提交样机的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3)5月至8月组织测评工作。
四、测评结果发布
通过测评的产品将作为推荐产品,在2015年9月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年会上向社会正式公布,并颁发推荐产品证书。同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包括盗版)名单。导航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和导航产品分类公布。
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网站www.glac.org.cn主页-“重要通知”中下载。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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