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彭德成同志为“衢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授予彭德成同志为“衢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4年11月27日衢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衢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彭德成同志为衢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和《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决定授予彭德成同志为“衢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彭德成,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人,研究生,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同志于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在我市挂职衢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积极促成全国休闲标准化委员会把衢州全域确定为“首个国家休闲区创建试点城市”;积极促成开化根宫佛国通过国家旅游局5A级旅游区资源评审;推动龙游民居苑、常山三衢石林景区创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衢州打造生态屏障、建设幸福衢州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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