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2〕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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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12〕14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甘肃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4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创新,现就贯彻《2012年甘肃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政务公开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三农”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民教育、医药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情况。
(二)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公开建筑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彻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以及监管的各个环节。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三)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积极稳妥地抓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以及调查处理结果,牢牢把握舆情主导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研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要继续完善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除外),以及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并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
(五)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全面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
(六)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加强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编制和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各行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制订本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把推进本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和统一监督检查。
二、加强政务服务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和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和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标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行政审批规范标准,规范办事窗口名称、场所标识、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免费代办制度,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将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办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做到授权充分、运行规范、服务到位。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以政务服务中心和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和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12345”政府民生服务热线的政务服务功能。加强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络微博等开设问政互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12345”政府民生服务热线的政务服务职能,探索建立集电话受理、网络受理和政务微博互动受理为一体的管理平台,构建三级工作网络和电子监察系统,做好市、区、社区联动。
(三)大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社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加强乡镇、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民服务模式,并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治信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或推行农村便民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任务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暂行办法,明确检查评估的内容和程序,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检查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完善监督保障措施。
(三)加强学习宣传。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做文章。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特别是要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协调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大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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