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质量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l0]2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名牌培育为重点,以质量兴市活动为基础,围绕“1355”总体发展思路和“再造兰州”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着力培育发展多元支柱产业体系,实现经济发展的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质量水平实现“四个显著提升”。

1.产品质量显著提升。高原夏菜等重点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石油化工、石油钻采炼化、有色冶金、换热设备、汽车及零配件等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医疗器械产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不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以上,甘肃名牌产品50个以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0个以上,甘肃省著名商标300个以上;争创中华老字号企业1户以上,力争1户以上企业获得国家质量奖,3户以上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10户以上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

2.工程质量显著提升。建筑监督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型水利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50%以上。城镇新建住房和公共建筑全面推行节能标准,主要建筑材料全面实施节能备案制度。争创“鲁班奖”工程2项以上,“飞天奖”工程10项以上,“白塔奖”工程120项以上。

3.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及各行业制定的优质服务标准。主要服务业(交通、旅游、商贸等)企业通过IS09001管理体系认证率达50%以上,制订服务标准3项以上,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争创5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4.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市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黄河兰州段地表水按功能区达到国家三类水标准,区域环境噪音和交通干线噪音分别控制在65分贝和70分贝以内。

三、主要任务

通过“一产抓特色,二产抓延伸,三产抓转型,整体抓提升”,努力形成多元支柱产业体系,使我市经济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一)现代农业。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建立1个以上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县,建立5个以上省级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建立9个以上市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把高原夏菜、富硒蔬菜、兰州百合、苦水玫瑰、红提葡萄等特色产品打造成“兰州精品”,百合、玫瑰等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实现主导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大,特色产业做优。积极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达20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全部采用标准化生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6个以上,并全部使用专用保护标志。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加快农业生物、信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步伐,实现农业科技现代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现市场准入制;引导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经营产业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

(二)石油化工产业。依托兰州石化、蓝星公司等骨干企业,大力推进炼化一体化,建设西部最大的战略性石化产业基地。通过大乙烯、大芳烃项目建设,巩固和发展石油加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石油化工催化剂、化肥等五大优势领域。通过实施碳五、碳九综合加工等项目,发展石化后延加工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精细化工产业,打造石化助剂、塑料加工、橡胶加工、树脂加工、新材料、芳烃产业等六大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利用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优势,总体形成“石油一石油产品一基础化工产品一精细化工产品”产业链。

(三)装备制造业。依托兰石集团、兰电电机、吉利汽车、宏宇变压器、兰州真空设备、兰州星火机床公司等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基础优势,坚持引进与自我研发相结合,通过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提升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产业升级,巩固我市优势地位。抓住建设国家级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以工艺改造和设备更新为重点,着力推进石油钻采炼化、中高压输配电、矿山采选、风电设备、汽车及配套零配件加工等现有重点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壮大。

(四)有色冶金产业。以中铝兰州分公司、中铝连城铝业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重点,通过实施大型预焙槽技术改造,推进煤电铝一体化,形成“煤炭—发电—电解铝—板带箔(铝合金—型材)”产业链。以方大炭素为重点,着力实施新产品开发,加快推进特种石墨、高炉碳砖、核电站炭堆内构件等新产品的规模生产,延伸炭素产业链。推进我市有色冶金产业的改造提升,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有色冶金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建筑材料产业。以祁连山、甘草集团为重点,加快水泥企业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改造,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水泥产业升级。加快玻璃企业采用浮法玻璃生产工艺改造,推进蓝天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加快发展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微晶玻璃,实现我市玻璃产品向真空、安全、专用、高档次转变。围绕节能、节地、利废,突出建筑材料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通过对建筑节能材料实施备案管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防水材料、新型保温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聚氨酯发泡材料、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空心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加快发展,提升建筑材料产业质量水平。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兰州市科技比较优势,按照产业聚集、规模发展和扩大国内外合作的目标,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依靠我省镍、钴、铂等产品的资源优势,加快金川科技园项目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实施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高新技术项目,打造生物制药、镍氢电池和锂电池、电池材料、风力发电设备、重离子治癌、数控设备、精密仪器等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镍、钴、铂族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电池材料和电池生产基地,开发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形成产业优势,促进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七)食品药品产业。以打造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城市为目标,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县区、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和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创建活动。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准入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和药品、保健品认证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严密的安全监管体系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乳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乳品加工业规范发展。依托兰州医药资源优势,以佛慈制药、奇正集团、兰州生物制品所为龙头,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产业。通过支持高新技术药品企业和生物医药企业的技术弓j进和升级改造,突破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形成创新药物研发生产和先进医疗设备制造的产业链,做大企业规模和优势产品。抓住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政策机遇,加快建设全市医药产业园区,重点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规范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特色中藏药生产基地,推动国家新药、中药保护品种产业化发展。

(八)工程建设行业。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为依据,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做到按图纸施工、按规程操作、按规范验收,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链条。以推进建筑节能为重点,实施新建住宅节能标准和供热分户计量,提高新建住宅项目能源利用水平。认真落实兰州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技术)备案制度,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产品升级换代,全面提高建筑、交通及水利等工程质量水平和能源节约水平。加强对鲁班奖、飞天奖和白塔奖工程项目宣传力度,引导建筑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级工程质量奖。

(九)商业服务业。加快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建设,规范乡村旅游,促进旅游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全面实行产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商业企业基本建立从进货验收到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假冒伪劣。大力推进社区菜市场、放心早餐和农村便利超市、农资超市及农产品市场建设。规范大众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家政、养老、物业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业;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服务业;培育发展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中介、外包等新型服务业;鼓励发展法律、会计、审计、咨询、评估、广告等服务业。

(十)环境保护行业。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新农村;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减少环境突发性事故;坚持不懈地开展污染减排,努力完成二氧化硫、氮氢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以全面推进“再造兰州”战略为契机,一以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名牌产品的培育、创建、保护和提升。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打造品牌等措施,加快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的组织评价步伐,增加我市驰名(著名)商标拥有量。大力推进服务业名牌评价工作,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评价,努力提高我市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品牌激励政策,争取品牌培育专项资金,指导、扶持优势产品创品牌、争名牌。

(二)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质量安全基础。鼓励引导名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行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有效性。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全市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研究制定城市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相关地方标准,推进地方环境、地方标准有效实施,稳步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水平。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严把市场准入关,凡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不到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建立完善食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服务窗口行业的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商品经销商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推行商品缺陷召回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严格定点屠宰,全面实施屠宰远程电子监控,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充实监管力量,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发挥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互相参股、合同约定、项目委托、利润分成等多样性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重点新产品开发的技术攻关。积极引导鼓励民间力量创业,围绕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以及产业链延伸,搭建一批专业产业孵化器,建立科研成果向生产能力、技术专利向技术标准的转化机制,迅速将科技创新成果变为现实生产力。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把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质量保障能力、产品研发能力、标准化及计量管理能力、顾客满意度、失信惩戒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构建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企业质量信用等级。

(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积极争创优质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对房屋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交通工程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检测,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六)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把旅游业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和旅游执法工作,促进旅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加快旅游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行业自律,为旅游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宣传“质量诚信”,开展诚信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菜市场”,引导商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力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升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财政投入,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废物排放总量,扎实开展防污减排,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持在环境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促进新型工业发展。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淘汰产能过剩,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振兴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质监局、建设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商务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振兴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质量振兴深入实施。

(二)完善目标考核。将质量振兴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相结合,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督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定推进质量振兴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年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三)加大扶持力度。设立兰州市市长质量奖,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改进质量,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具体管理办法及评审实施细则由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争取2011年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各级财政要将推进质量振兴的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名牌培育、重点检验检测项目建设等经费予以保障,确保质量振兴工作顺利推进。科技、工信、质监等部门要通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手段,促进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逐步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和节能减排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名牌产品和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优先享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质量措施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工程招投标优先使用省级以上品牌产品。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投入,确保质量振兴深入实施。

(四)注重人才培养。各行业、企业根据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的需要,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高层次、高技能质量专业人员的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质量新理念、新原理、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职工技能水平。对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关键部门和岗位,调配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员。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各相关专业团体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信息交流、人才培训、质量改进、技术互助、品牌培育策划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和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和技术交流,引进高端人才。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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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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