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陇政办发〔2015〕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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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陇南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甘肃省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甘政办发〔2015〕4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及分布特征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是全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最新详细调查表明,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833处。其中:滑坡1546处、崩塌958处、泥石流1070处、地面塌陷88处、地裂缝2处、不稳定斜坡169处;有61.012万人、143.84亿元资产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受威胁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2%以上。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如下:
(一)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区
1.白龙江流域滑坡崩塌灾害区主要分布于宕昌县、武都区、文县一带。尤其在宕昌县化马村、文县临江乡、武都区角弓镇和外纳乡以及北峪河流域,崩塌滑坡十分发育,造成灾害也十分严重,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2.白水江流域滑坡崩塌灾害区主要分布于文县石鸡坝乡、文县城区和碧口镇一带河谷及近山区。崩塌滑坡以基层滑坡为主,数量众多并多次发生较大险情灾情。
3.西汉水流域滑坡崩塌灾害区主要分布于西和县、礼县的河谷区,分布密度高,灾害严重。以西和漾水河流域和东南部土石山区、礼县东南部黄土丘陵区、西南部土石山区最为发育。
4.矿产资源集中开采造成的滑坡崩塌主要分布于西成矿区六巷、厂坝、毕家山、洛坝等一些开采强度大的矿区。
(二)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区
1.白龙江流域泥石流灾害分布密度和发生频率居国内首位,分布范围约6400平方公里,有泥石流沟1000多条。其中:较大泥石流沟490条,尤其在宕昌县两河口和武都区透坊区域最为发育,长约90公里的沿江两岸,有较大泥石流沟200多条。
2.西汉水流域泥石流灾害分布于西汉水中上游地区,主要在西和县北部黄土区的漾水河流域、礼县西南部土石山区和东北部的黄土丘陵区,其中:以西汉水干流的顺利峡至建村河段及其支流白家河最为密集,沿江两岸平均每公里发育有2—3条泥石流沟。
3.白水江流域泥石流灾害分布于白水江中上游等区域,其中:以文县县城、石鸡坝、铁楼、中寨和碧口的泥石流最为发育,重要的泥石流沟如关家沟、铁楼沟等,危害严重。
4.嘉陵江流域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于嘉陵江干流及其支流潭泥河、永宁河、燕子河等河谷两岸地区,但暴发频率较低。
5.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的矿石、废渣不合理堆放等,在汛期也容易诱发泥石流。
6.兰渝铁路、成武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部分施工单位乱堆乱放建筑废弃料等问题,容易引发泥石流灾害。
(三)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区
该类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矿产资源开采区。如成县铅锌矿区、礼县和文县金矿区等。随着近二十年矿业发展我市矿业活动强度增大,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有增加趋势,已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受汛期降雨集中、地质环境条件变差、人类工程破坏及地震等因素影响,预测今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强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破坏的原因。
(一)降雨趋势预测:据市气象局预测,今年我市大部分地方降水量接近常年。与往年同期相比,春季3-5月份降水量南片正常略偏少,其余大部分地方偏多;6-8月份主汛期南片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其余地方略偏少;初秋9月份大部分区域降水量偏少。汛期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全市大(暴)雨场次及冰雹次数接近常年,虽有少雨伏旱时段,但又有多局地强阵性降水天气,特别是局地暴洪较多。
(二)地质环境因素分析:我市位于我国阶梯地形的过渡带上,属地震多发区,地质构造特殊,地形地貌复杂,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起伏大,软弱岩土分布广泛,水土流失严重,具有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5.12”汶川地震、“7.22”岷县漳县地震、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尚未恢复平衡,加之近年来多次特大暴洪灾害叠加破坏,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仍将处于高发阶段。
(三)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全市在建、新建基础设施等项目较多,特别是在建铁路、高速公路、县乡公路、水电站、油气管道建设和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以上工程建设活动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此外,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过度加载等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预防区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2月一9月份。2月—4月份主要预防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特别是山区黄土区域应重点预防;5月—9月份为主汛期,也是全市地质灾害最为集中和易发的时段,暴雨和持续强降雨天气多发,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稍滞后于降雨。同时,工程建设、采矿等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二)重点防范区
根据最新排查结果,结合近年来地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为:
1.武都区重点防治区:白龙江流域(武都城区、角弓镇、两水镇、东江镇、汉王镇、外纳乡等乡镇),北峪河流域(马街镇、汉林乡、安化镇等),洛塘河流域(洛塘镇、琵琶镇),福津河流域(三河镇、郭河乡等),国道G212线、兰渝铁路、武罐高速、成武高速、省道S206线、县乡公路沿线。
2.文县重点防治区:白龙江流域(临江镇、桥头乡等),白水江流域(文县城区、石鸡坝乡、中寨乡、碧口镇等),矿产资源开采区(金矿区和锰矿、硅铁、重晶石矿区),国道G212线及县乡公路沿线。
3.康县重点防治区:康县城区、岸门口镇、白杨乡、铜钱乡、阳坝镇、平洛镇、望关乡等乡镇,成武高速、江武公路、康阳公路和兰成渝输油管道沿线。
4.宕昌县重点防治区:白龙江流域(城关镇、两河口乡、官亭镇等),国道G212线及县乡公路、在建兰渝铁路沿线。
5.西和县重点防治区:城关镇、苏合乡、汉源镇、大桥乡、卢河乡、十里乡等乡镇,矿产资源开采区(六巷铅锌矿区、晒金、马元、大桥金矿区),十天高速、西成公路等县乡公路沿线。
6.礼县重点防治区:西汉水流域(礼县城区、盐官镇、祁山乡、江口乡、龙林乡等乡镇),矿产资源开采区(李坝、金山、雷坝等金矿区),十天高速、徐礼公路等县乡公路沿线。
7.成县重点防治区:黄渚镇、纸坊镇、黄陈镇等乡镇,矿产资源开采区(厂坝、王磨、毕家山等铅锌矿区,二郎、谭河金矿区),十天高速、成武高速、江武公路及县乡公路沿线。
8.徽县重点防治区:嘉陵江流域(嘉陵镇、大河乡、虞关乡等),水阳乡、伏家镇、江洛镇等乡镇,矿产资源开采区(谢家沟、向阳山、洛坝等铅锌矿区,嘉陵金矿区),宝成铁路、十天高速、谈虞公路等县乡公路沿线。
9.两当县重点防治区:城关镇、西坡镇、站儿巷镇、杨店乡等乡镇,宝成铁路、316国道及县乡公路沿线。
各县区在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辖区内主要预防区域和重点预防的隐患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做好调查评价和排查巡查
1.积极推进调查评价工作。在灾后重建已实施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基础上,认真核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和质量;实施全市33个重点城镇地质灾害勘查工作,为防灾减灾、区域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提供依据。
2.全力做好排查巡查工作。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做到工作制度化、行动常态化。严格落实汛期“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三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不断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及监测人的“5+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和责任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健全群测群防员信息档案。
2.落实群测群防经费。市、县区级财政应积极将群测群防员的补贴经费和应急装备经费纳入年度正常财政预算,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补贴。
3.开展群测群防宣传。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特别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科普读物、移动通讯及发放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群众主动防灾、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强化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
4.建设高标准十有县。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以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为主要内容的高标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不断提高“十有县”建设质量水平。
(三)加强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1.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系统升级优化,扩展系统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视频会商和应急指挥功能。继续完善陇南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各部门专业监测设备、预警预报工具、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群测群防员的整合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防灾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指挥会商联动机制。
2.专业监测网点建设。加强现有专业监测点建设工作。本年度力争建成19个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点、8个野外观测站,逐步建成覆盖全市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同时,要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成果,做好建成的雨量站、各类专业监测仪器后期运行维护工作,并加强业务骨干和基层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3.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积极向部、省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继续推进陇南山区国家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启动前期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陇南山区国家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监测预警示范区管理管理运行机构,完成预警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四)全力推进地灾项目建设
1.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积极衔接并落实《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涉及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申报立项等准备工作,争取本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尽快实施,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积极实施搬迁避让。结合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积极配合发改、民政等部门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分散居民点群众进行有计划地搬迁避让。优先安排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实施搬迁避让,确保危险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不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及时修改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要制定专项防灾预案,确保迅速、高效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2.加快应急机构建设。各县区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站技术和装备建设,保证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全面落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力争建成97个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业务指导。
3.完善应急指挥平台。不断完善市、县区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建成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信息平台,满足基础信息获取、决策指挥、远程传输和实时现场应急指挥的需要。
4.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主汛期前,各县区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重大隐患点所在乡镇也要积极开展应急避险救援演练,提高危险区群众临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
(二)部门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发〔2012〕21号)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严格执行法规。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制度,严格遵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技术要求和规范规程,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要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五)推进科技创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理论和技术方法引进力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广度,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六)落实责任追究。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实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执法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功预报并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积极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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