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茂府〔201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茂名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妇儿工委反映。

二О一二年八月八日

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实现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世纪初,茂名市政府颁布了《茂名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各级政府把妇女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机制,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2010年监测数据显示,“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全面实现,我市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和改革开放成果,参与经济建设作用更加凸显;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享有不断完善的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过去十年,我市妇女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妇女自身获得全面进步,妇女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但是,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妇女发展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侵犯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现象尚未彻底消除;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仍然偏低;农村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公平享有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法律保护等权利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妇女生存和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还不够优化;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还不能充分满足;法律上赋予男女平等的权利还没有完全实现。

2011年到2020年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全市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大发展、城市大转型、民生大改善为目标,全面实施滨海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三大基地”,加快“四个转变”,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茂名经济社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既为妇女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㈡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延伸阅读

公司法(最新公司法全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