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办关于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府办发电〔2014〕2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责任书》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1月13日至21日市政府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区2013年度国土资源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从目标执行情况看,2013年,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考核中,也发现各县区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地粗放利用、闲置浪费现象依然严重;没有真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未按规定完成曝光不少于3宗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件等情况。现将有关得分及扣分因素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定县
得分:100分。
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得分:99.7分。扣分因素:材料整理不规范、归档不齐全,扣0.3分。
三、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得分:99.5分。扣分因素:1.存在批而未用闲置土地情况,扣0.3分;2.没有真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扣0.2分。
四、西秀区
得分:99分。扣分因素: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扣1分。
五、关岭自治县
得分:98.5分。扣分因素:1.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扣1分;2.未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扣0.5分。
六、平坝县
得分:98分。扣分因素:1.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扣1分;2.未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扣0.5分;3.未完成集约节约用地试点工作,扣0.5分。
七、镇宁自治县
得分98分。扣分因素:1.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扣1分;2.未按要求曝光不少于3宗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件,扣1分。
八、紫云自治县
得分:95.5分。扣分因素:1.未完成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扣2分;2.未按要求完成1至2个耕作层剥离试点项目,扣1分;3.在完成非法采矿同比下降20%的任务中无材料支撑,扣1分;4.未完成下达计划的7%安排用于宅基地,扣0.5分。
2014年国土资源工作仍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希望各县区认真落实新一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切实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为安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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