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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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发〔2014〕64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2014年10月11日六盘水市编委会议精神,设立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钟山区人民政府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景区各项管理职能,领导和组织景区各项工作。
(二)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景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指导目录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景区各项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景区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景区国有资产。
(四)统筹、协调、管理景区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五)组织、指导、协调景区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节庆、赛事、会议、促销等活动,包装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协调联络媒体和旅游新闻报道工作。
(六)负责景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建设。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会设5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督查督办、政务服务、政策法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后勤服务、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规划局。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景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景区内项目的规划审核、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局。
负责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景区生态文明建设、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并监督实施;规范旅游经营秩序;负责景区的对外宣传、品牌推广、旅游市场开发、旅游库建设、投资促进等工作;负责景区旅游活动项目和策划组织。
(四)财政局。
贯彻落实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编制景区财政预决算;拟订景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五)建设局。
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景区建筑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会事业编制25名(所需编制在钟山区事业编制总数内调剂)。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局长(主任)5名(科级)。
四、其他事项
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景区管理委会所需人员,从国家机关中选派,是公务员的保留其原有身份;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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