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府办发〔2012〕168号
颁布日期:2012-1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2〕16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11月7日

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政务工作。为扎实推进201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切实找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办理质量;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全力加以解决,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主要内容

以“五查五看”为主要内容,一查对市政府交办会议的落实情况,看是否成立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办理;二查是否按要求在规定时限答复代表或提案者,看答复格式是否符合统一要求、答复内容是否简明准确;三查建议提案办理是否建档,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做到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全部归档保存;四查办理情况记录,看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有解决办法和措施;五查办理落实结果,看A类(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巩固深化情况,看B类(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进展和落实情况,看C类(因受政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与代表的沟通、解释情况,看承办单位对所提问题是否进行深入的调研论证、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工作建议,看哪些事项已具备条件解决、哪些事项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哪些事项仍然不具备解决条件等,看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和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的进一步落实情况。

三、方法步骤

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从2012年11月15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按照单位自查、整改落实、结果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承办单位要对照“回头看”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办理答复为“B”、“C”类的建议提案逐件进行梳理,重点是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建议提案,要及时列出办理计划,做到善始善终。

(二)整改落实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各承办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整改时限、整改标准,认真加以整改。通过整改,对正在推进中的建议提案(B类),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确保办理进度、质量和实效;对已具备条件解决或可以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C类),要加强相关政策规定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推动问题尽早解决。

(三)结果反馈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在单位自查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报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邮箱:[email protected]@qq.com;联系电话及传真:8220547),同时反馈给领衔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实现良性互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事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做法,认识上再提高、思想上更重视、工作上再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

(二)查缺补漏,认真整改。要结合实际,对照要求,查缺补漏;真抓实于,虚中求实、实中求真,针对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注重办理落实,确保“回头看”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要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基本做法和经验、“B”类件推进情况和“C”类件转化情况等,既要有面上情况分析,又要有详实数据和实际成效。同时,要注重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健全工作机制,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监督,跟踪问效。市政府办将适时对相关承办单位进行督办,对办理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跟踪办理落实不到位的承办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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