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东南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函〔2015〕67号
颁布日期:201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东南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15〕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黔东南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黔东南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王贵(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陈应勇(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肖凯旋(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彰勇(州政府副秘书长)

龙丛(州发改委主任)

张荣根(州教育局局长)

杨汉钦(州科技局局长)

李光坤(州工信委主任)

李明德(州监察局局长)

李本山(州司法局局长)

姜庭桂(州财政局局长)

吴先佳(州人社局局长)

秦刚(州国土局局长)

刘光(州环保局局长)

茹捷(州规划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吴春(州住建局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局局长)

尹亮(州农委主任)

李吉科(州林业局局长)

张文贵(州商务局局长)

黄祥友(州卫计委主任)

范钟声(州旅发委主任)

任家洪(州安监局局长)

江建强(州食药监局长)

潘桂竹(州国资委主任)

徐鹏(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龙安跃(州投促局局长)

秦廷澍(州法制办副主任)

张永胜(州金融办主任)

杨秀海(州工商局局长)

袁贵波(州质监局局长)

吴能福(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罗祖新(团州委书记)

陈晓琼(州妇联主席)

刘开焯(州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辉俊(州地税局局长)

彭诚(州国税局局长)

邓浩(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行长)

李荣(州银监分局局长)

石庆光(州工信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委,负责联席会议各项日常工作,李光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庆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或所在单位提出变更,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职责任务

(一)负责全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研究审定活动目标、任务和措施。指导、督促、审议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相关县市、部门责任分工。

(二)综合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服务年”工作推进中及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黔东南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过程中服务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和优化市场环境的建议。

(三)负责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的联络和信息工作。督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省、州、县联动,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议题并主持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学习贯彻省、州关于“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及有关精神;通报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

(二)信息报送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的总联系、沟通和协调。负责编印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先进典型。加强并完善与企业的联络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反馈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沟通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确定的本部门工作以及期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协调,收集、整理本单位工作信息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各相关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进行汇总梳理,对“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和联席会议工作的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三)跟踪督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及《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纳入督查范围,开展结果督查。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台账,将问题登记在册,进行挂牌管理,督促办理责任单位及时落实。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好总牵头和总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联席会议有效运转。

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省、州“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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