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交运安〔2013〕90号
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局,省港航管理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状况,现就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近期省港航管理部门检查反馈的情况,部分市县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乡镇政府对于渡口渡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乡镇渡运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二)部分渡口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渡口仍有大量“三无”船舶用于渡运;渡船普遍存在灭火器、救生衣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乡镇政府应急队伍建设相对落后,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较少。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渡运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防范渡运事故作为当前一项紧要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加大县乡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健全和执行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监督,确保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工作“五到位”。
(二)各单位要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要结合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再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务必及时、迅速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落实工作,确保做到渡船适航、渡工适任。对未经正式审批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渡口,要立即予以取缔;对运营船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航整顿;不具备夜航条件的渡船一律禁止夜航。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对危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各种非法违法现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船舶超载等非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渡运企业、责任人和渡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过渡群众的安全宣传,拒绝超载渡运和乘坐超载船舶。
(四)当前,我省处于旅游旺季时期,春运时段,游客较多;春节将至,群众出行频繁。各单位部门要主动指导渡运单位、船舶认真完善相关预案和应急措施,确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值守,一旦发生涉及客渡运船舶事故险情的,要及时有效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渡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了能全面详实的向上级汇报我省渡口渡船现状,进一步指导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单位务必汇总本次安全检查情况和管辖区内渡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于3月15日前报送省厅。
联系人:朱材权;电话/传真:65378612。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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