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3〕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8月5日

2013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

工作方案

2012年,通过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和《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3号)、《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55号)精神,在2012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为切入点,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落实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为重点,利用绩效管理方法和技术,有力促进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动态监督、持续改进”的工作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政府管理职责,有效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提供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气象局为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督导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工作;气象防灾减灾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切实发挥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作用,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和专项检查,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全覆盖。积极推进市、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实体化,落实机构和编制,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撑。加强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保定市实施<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细则》及《保定市实施<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实施细则》,并根据要求调整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在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承担的职责和义务。落实《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避免发生气象探测环境破坏事件。构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间联席会议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将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纳入政府绩效或目标考核内容。

3、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重大和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风险管理机制,对旅游景区、矿山企业等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系统,推进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效益。

(三)考评方式。绩效考评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计分公式为:

绩效考评综合得分=绩效考评指标得分×80%+公众满意度得分×20%+创新工作加分-核查监督扣分。

1、绩效考评指标。按照各项指标内容、完成标准、权重系数及计算规则,利用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系统,对报送数据统计得出实时、动态的系统评估结果,并向被考核单位实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其随时改进工作。

2、公众满意度调查。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同时通过保定天气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开展常态化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灾害敏感人群和弱势群体的调查比例。

3、创新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经验和作法,进行评定,给予加分。

4、察访核验。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察访核验和督查抽查,对考评过程和考评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数据不实、虚报瞒报等行为进行扣分。

(四)结果运用。

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及时将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7月下旬前)。制定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被考核单位应根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上旬至12月)。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相关培训;被考核单位按考评要求,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检查督导,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公众满意度调查。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3年12月)。被考核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未完成的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指标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各单位报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四)统计汇总阶段(2014年1月)。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察访核验、第三方评价等有关数据和统计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及分析,编制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绩效评估指标数据的获取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实际业绩与绩效目标的比较、未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及其原因、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绩效考评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主管负责同志、监察室主任、市气象局主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细化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推进,确保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任务落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需求,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落实各项绩效指标,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工作实绩,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培训与交流。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适时组织培训,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效率。

附件:1.2013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2.保定市落实2013年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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