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春季防火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春季防火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春季防火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春季防火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5日
邯郸市春季防火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号)要求,夯实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春季防火行动,成立春季防火工作行动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艾文庆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张怀敬、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保世、市消防支队政委尹超任副组长,下设春季防火行动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国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季防火行动,掌握全市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春季防火行动。
二、工作目标
春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此次行动是围绕打赢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一次专项行动,各地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多警联勤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消防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次春季防火行动,要严格落实以下任务要求:
(一)切实摸清底数。
1.摸清一般社会单位底数。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全面普查,各级消防部队要切实掌握一般社会单位底数,准确掌握养老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以及“九小”单位等的底数。
2.摸清市政消火栓底数。各级消防部队要组织辖区中队,沿市政规划道路逐个排查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建设和完好状况,并详细登记造册,完善水源台账。
3.摸清非法违法建筑底数。采取网格化排查的方式,由各级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组织基层派出所,集中排查,准确掌握非法违法建筑底数。
4.摸清消防安全乱点底数。由各级消防部门准确掌握消防安全乱点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难以独立整治的消防安全乱点,向政府报告整治建议、向有关行业部门通报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5.摸清消防控制室底数。对辖区消防控制室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类分级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单独建立台账,切实掌握人员数量、培训时间、在岗情况等。
2月底前,各地要建立完善的底数台账,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落实“双五个第一时间”机制,联勤联动,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3月10日前实现“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
(三)强化政府主导和分级监管责任。
1.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包片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对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非法违法建筑,进行挂牌督办。各级督查部门要对各级各部门春季防火行动进行督查,对未积极落实行动、责任分工不明的单位要下发督办单,督促其整改落实。各地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包片人员名单要于2月底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消防、派出所分级监管。按照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消防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邯公消〔2014〕7号)要求,明确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的监管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多警联勤机制,动员全市消防部队、公安派出所,实现执法全覆盖。消防支队、大队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除《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明确的7种情形外,对重点单位检查必须采用多联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实施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一般社会单位日常消防监督,制作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式样。由派出所组织辖区一般单位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分别由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案。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时,将承诺内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公安派出所要于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养老院、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和“九小”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集中整治历史遗留问题。
各地消防机构开展技术审查,要对非法违规建筑、消防安全乱点等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技术审查,及时呈报当地政府、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违规建筑要分类分情况排查治理,提请政府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落实重点巡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隐患反弹,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级消防部门要主动与综治部门沟通,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平台,推动乡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会同综合治理等部门,3月底前对各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划分不合理的网格要重新划分,对网格员配备不足的要增配,对网格巡查不落实的区域要督办,真正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六)广泛宣传,强化全民消防意识。
1.消防机构集中组织明白人培训。各级消防机构负责组织社会各界消防宣传明白人培训,主要包括党政机关、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等,保证每名消防宣传明白人熟悉掌握消防宣传知识。
2.各行业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教育部门依托学校的宣传优势,向学生传授消防知识,通过学生带动整个社会的立体宣传模式;民政、卫生部门开展针对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弱势群体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供水、供电、供气等入户服务行业部门,入户进行消防宣传;文化部门对歌、舞、游、艺、放映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使群众在娱乐中轻松学习消防知识。
3.创新农村消防宣传模式,加大农村宣传力度。各地要依托村委会建立农村消防宣传站,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定期向村民讲解消防安全常识。
4.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对社会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预防火灾的措施和方法、学会及时处理初期火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5.集中开展多种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消防部队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开展“消防微讲堂”、“火患随手拍”活动和“消防微提示”转发活动。充分利用公交车移动电视、出租车后档风玻璃LED滚动显示屏和商场收银台、通讯营业厅、超市商店收费口等媒介、平台,全方位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形成大宣传格局。
(七)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
1.公安消防、交警、巡警要按照“交消联勤”、“巡消联勤”机制实施联勤联动演练,紧密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加强辖区“六熟悉”训练,要紧密结合春季火灾特点,突出实战化,切实提高部队实战能力。开展辖区情况基础数据的采集、收集,修订完善水源手册,编制大预案。要重点研究易燃建筑密集区、露天堆场以及大风天、缺水条件下的灭火、救人战术措施,开展实地演练。要制定、完善有较强针对性的森林火灾灭火救援预案。3月10日前,逐一修订“六熟悉”卡及灭火救援预案。
2.完善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充分依托治安、巡警、交警等动态执勤优势,实现消防、交警、治安等多警协同联勤,不断开创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新局面。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季防火行动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紧急通知的重要专项行动,是夯实“清剿火患”战役成果、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今年三月份将召开全国“两会”,打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任务艰巨。对此,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成立专门领导组织和专项行动办公室,研判本地火灾形势,扎实开展春季防火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工作不落实、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市政府将按照“政府负主导责任、行业部门负监管责任、社会单位负主体责任”的原则,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对火灾多发的县(市、区),市政府将对各地政府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全市消防部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城中村、老城区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从严执法,铁腕治患。各地要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场所,要采取用足“三停”、临时查封等执法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要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或者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附件:1.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包片人员名单(样表)
2.邯郸市消防安全乱点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县(市、区)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包片人员名单(样表)
XX县(市、区)消防安全责任包片区
XX县长XX乡、XX乡
XX副县长XX乡、XX乡
XX副县长XX乡、XX乡
XX副县长XX乡、XX乡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包片人员名单(样表)
XX乡(镇)消防安全责任包片区
XX乡长XX村、XX村
XX副乡长XX村、XX村
XX副乡长XX村、XX村
XX副乡长XX村、XX村
………………
………………
附件2
邯郸市消防安全乱点情况一览表
所属辖区序号消防乱点名称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责任人整改期限
邯山区1汽车西站周边区域占道经营;私搭乱接电线;部分消防设施故障。市城管执法局
邯山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丛台区2永安图书市场市场内火灾负荷大,商铺堆放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电线私拉乱接,易短路引发火灾。丛台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3意蓝德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内火灾负荷大,商铺堆放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电线私拉乱接,易引发火灾;存在“三合一”现象。丛台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4康德超级市场周边市场北侧、西侧商户占道经营,严重影响消防车通行。市城管执法局
丛台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复兴区5王郎贸易市场占道经营;私搭乱接电线;搭建临建;部分商户住宿。复兴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冀南新区6马头镇市场街消防车道不畅通。冀南新区管委会2014年4月底前
7马头镇中大街消防车道不畅通。冀南新区管委会2014年4月底前
8西黄鼠村、中黄鼠村、东黄鼠村“三合一”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小加工作坊。冀南新区管委会2014年4月底前
峰峰矿区9峰峰矿区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无消防水源。峰峰矿区政府2014年4月底前
邯郸县10邯郸乾政农贸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车通道被商户堵塞随意占用;占用消火栓。邯郸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武安市11南关街武安市南关街市场为简易布棚搭建的服装零售市场,该市场两侧大量占用消防车辆通道,地面有大量固定布棚的铁钉,车辆无法通行,且在市场中部西侧有两座商场(武安市中南商场、武安市兴安商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只能远距离供水,无法内攻实施处置。武安市政府2014年4月底前
12武安市杜庄市场服务中心武安市杜庄农贸市场为简易彩钢瓦结构的大型蔬菜、食品批发零售市场,该市场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长期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武安市政府2014年4月底前
涉县13涉县步行街消防车道被阻塞;疏散通道封堵,并堆放大量易燃可燃商品;自动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设施被遮挡和损坏。涉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魏县14邯郸(魏县)天龙建材批发交易市场服务中心邯郸(魏县)天龙建材批发交易市场服务中心位于魏都南大街南段,该市场建筑之间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室外消火栓被圈占。魏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15邯郸(魏县)天仙果菜批发交易市场服务中心邯郸(魏县)天仙果菜批发交易市场服务中心位于魏县魏都南大街,该市场成立于2000年,总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该市场建筑之间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室外消火栓被圈占。魏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磁县16商都市场消防车道不畅通;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严重。磁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永年县17永年县中原农贸批发市场占道经营。永年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临漳县18南关街南关街多为简易布棚搭建的服装零售市场,该市场两侧大量占用消防车辆通道,地面有大量拉扯固定布棚的铁钉,车辆很难通过,且在市场南部有一个大型商场(临漳县金世纪商业广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只能远距离供水,无法内攻实施处置。临漳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成安县19成安县家具批发零售一条街消防车通道不畅(占道经营情况严重);消防设施不完备。成安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肥乡县20贸易街及周边街道占用消防车道;无管理机制。肥乡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广平县21广源市场(广源路西南段)消防车道不畅通。广平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馆陶县22馆陶县金凤市场馆陶县金凤市场为民房为主的蛋禽交易市场,该市场白天车辆比较多严重占用消防车辆通道,遮挡地上消火栓,给灭火造成很大困难。馆陶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邱县23兴邱市场邱县兴邱市场为简易布棚搭建的服装零售市场,该市场两侧大量占用消防车辆通道,地面有大量拉扯固定布棚的铁钉,车辆无法通行,且在市场中部两侧为二层商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只能远距离供水,无法内攻实施处置。邱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曲周县24凤城路(光明街东-国防桥西)消防车道不畅通。曲周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25胜利路(滨河路东-文化路西)消防车道不畅通。曲周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鸡泽县26文化路商贩占用消防车通道。鸡泽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27综合商贸城临时性建筑占用消防车通道。鸡泽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大名县28大名县商贸城占道经营;私搭乱接电线;部分商户未配置消防设施。大名县政府2014年4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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