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佳政办综〔2011〕4号 ---|--- 颁布日期:2011-03-25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佳政办综〔2011〕
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佳政办综〔2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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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
佳政办综〔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十项重点工程”建设,以上项目、强基础、抓服务、惠民生、促和谐为主线,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二、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黑政办综〔2011〕5号)中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一并列入我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推进落实。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将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分解量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各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相关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难以协调或完成任务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于7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报告要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重点说明和分析,并提出对策。(联系电话:82231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办要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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