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教师〔2012〕27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12〕77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在普通高校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下称“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现将《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各项措施。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势学科的作用,积极接受访问学者,应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接受计划。选派高校要大力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国内访学研修,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落实选派人选。

三、加强对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组织领导。高校要把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接受工作,作为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协调。省教育厅将建立考评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对各高校组织实施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各高校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

附件:1.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

方案(试行)

2.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

申报表

3.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

核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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