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维护新闻发布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新闻发布的内容及形式。
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发布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信息;重大政策制订、重要文件实施等政府信息,以及发布其他重要的政务公开方面的信息。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发布涉及全局性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及较大突发事件。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主要发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与部门重点工作相关的信息。公安、教育、农业、卫生计生、住建、民政、人社、环保、物价、旅游、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民生信息的发布。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新闻发布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一般不超过60分钟。日常新闻发布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就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事项及问题予以发布。重大活动新闻发布适时召开。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处置、谁发布”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
(二)新闻发布的审批程序。
1.市政府召开或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单位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1)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办或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实施;(2)市政府办或市政府新闻办与主发布单位共同拟定新闻发布主题;(3)主发布单位确定出席新闻发布的人员名单,包括市领导、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等;(4)主发布单位初拟新闻通稿报市政府新闻办审定;(5)市政府新闻办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和部门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2.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和市直单位自行组织新闻发布的程序:(1)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核准;(2)主办单位提前4天(重大突发性事件除外)将组织新闻发布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详细情况报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如需商请市政府新闻办配合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出;(3)主办单位负责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活动;(4)市政府新闻办视情况派人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3.未经批准的新闻发布活动,各新闻媒体不得派记者参加,不得刊发相关报道。
(三)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1.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应设立新闻发言人1至3名,可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同时,可配备1—2名联络员。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荆楚理工学院应选择了解全局工作、熟悉新闻宣传的领导干部担任新闻发言人,同时可配备1—2名联络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荆楚理工学院的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调整的,须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登记备案。
2.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定期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事项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协助配合本级新闻发言人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为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政府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与本级组织有关的新闻发布会;对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等。
3.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荆楚理工学院的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水平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应遵循“第一时间发布”、“谁处置,谁发布”、“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事发地政府及部门在第一时间(特大突发事件2小时以内,重大突发事件3小时以内,新闻报道口径4小时以内)报告市委、市政府的同时,应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机制,规范新闻应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发言人的骨干作用,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负责事件处置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滚动发布,公开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和传言。重视加强互联网舆情的监测研判和预警预报,建立互联网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发布机制,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
三、强化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为新闻发布工作创造条件。各地各单位要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阅读重要文件,使其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务信息和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措施,从人员、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予以保证,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办要切实担负起协调管理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责,及时准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推动我市新闻发布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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