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鹿鹤市场安全隐患的通告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鹿鹤市场安全隐患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鹿鹤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2014年第15号)要求,现就鹿鹤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增建消防设施。根据市场消防安全的需要,由市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玉龙供水公司,制定市场消防设施建设方案,市住建委、玉龙供水公司组织施工。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管理中心要积极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组织经营户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更换易燃塑料遮阳雨棚。由市市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市场内产权单位、经营户搭建的易燃塑料遮阳雨棚全部更换为阻燃彩钢瓦棚。

(三)改造供电线路。进入市场的主电缆线改造由随州供电公司负责,有关产权单位、经营户的电改由市市场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经费由产权单位或经营户自筹。

(四)畅通消防通道。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会同曾都区政府、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管理中心,对市场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依法拆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五)取缔“多合一”场所。由市消防支队负责,依法取缔市场内集经营、仓储、生产、生火做饭、住宿为一体的“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鹿鹤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由市市场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协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

(二)相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阻扰工作开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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