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外贸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导性责任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函〔2016〕5号
颁布日期:2016-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外贸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导性责任目标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构建商务发展新体制,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国内贸易稳步增长,2016年,市政府继续对各地外贸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和考核。

现将《2016年全市外贸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导性责任目标》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商务工作的领导,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三维”纲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培育商务经济新优势,努力实现我市“十三五”商务发展良好开局。

附件:2016年全市外贸出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导性责任目标

http://www.xianning.gov.cn/xxgk_2568/zcfg/zfwj_2832/201603/t20160307_2337720.shtml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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