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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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赣质监办发〔2013〕60号
各设区市局,省锅检院:
吉林“6.3”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省安委会相继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紧急会议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强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要是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落实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排查
针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集中的工业园区、企业、制冷行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重点排查,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情况、设备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非法制造、非法使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并书面报当地政府督办。
三、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认真执行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各单位在安全检查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抽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推进企业使用管理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安排端午节期间和汛期的安全值班,确保与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的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快速有效地处置,及时准确的上报,杜绝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等情况。
各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大检查情况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书面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省质监局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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