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赣市府办发〔2010〕186号
颁布日期:2010-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10〕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河套老城区的交通拥堵现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三城同创”活动和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及路口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机动车禁止左转,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河套老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现状,全面规范交通秩序管理,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世禄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许志辉、市城管局局长杨中茂、章贡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建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雷继红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继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道路和路口

(一)实行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超标车)单向通行的道路

在营角上路北段保持单行的基础上,对青年路东段、厚德路西段、大公路中段和西段、南河路北段、红环路南段、关刀坪路(张家围路口至八一四大道路口)、环城路红环路路口至文清路路口等道路实行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超标车)单向通行:

1.大公路健康路路口至环城路路口由东向西单行;

2.青年路环城路路口至厚德路健康路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3.红环路红旗大道路口至文明大道路口由北向南单行;

4.南河路文明大道路口至红旗大道路口由南向北单行;

5.关刀坪路张家围路路口至八一四大道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6.环城路红环路路口至文清路路口由西向东单行。

(二)实行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超标车)禁止左转的路口

1.东桥路东胜山路路口禁止由东桥路左转进入东胜山路或由东胜山路左转进入东桥路;

2.红旗大道黄屋坪路路口禁止由红旗大道左转进入黄屋坪路;

3.红旗大道张家围路路口禁止由红旗大道左转进入张家围路;

4.南京路文清路路口禁止由南京路左转进入文清路;

5.文清路人民巷路口禁止由文清路左转进入人民巷;

6.章江北大道全球通大桥路口禁止由章江北大道左转进入张家围路。

四、工作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宣传发动和完善设施阶段(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3日)

1.2010年12月21日开始,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2.2010年12月21日开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召开媒体通报会,广泛宣传《通告》精神,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010年12月21日开始,层层召开动员会。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要做好各镇村、街道、居委会居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张贴《通告》,要求辖区居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其他县(市、区)也要在辖区内张贴《通告》,做好宣传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维稳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出动宣传车,深入到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宣传;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利用日常执勤时段,向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引导市民安全、有序出行。对大公路、厚德路、青年路的临时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取消原有的临时停车泊位,新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按单向通行方向靠道路右侧设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3日)

从2011年1月4日开始,结合“两横两纵”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单行道和禁左交通管制措施。2011年1月23日前,加大对过往机动车的提醒和引导力度,对所有违反《通告》规定的机动车只教育不处罚,2011年1月24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1年1月24日以后)

完善城区所有单行道和禁止左转路口的电子监控设备,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制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通告》的宣传,确保《通告》精神落到实处。

(二)积极参与,文明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执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加强督查,各司其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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