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纪要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纪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纪要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145号
市直有关单位:
《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5月13日
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纪要
2013年4月11日下午,根据市委常委、市政府余阳春副市长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伙生主持召开了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信访件协调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卢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熊样根,市城管局副局长胡祚慰,市人防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吕浩波,及市政府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防办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是市民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退休老同志专门来信反映该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反映了市民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的意识在不断增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此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积极回应,责无旁贷。
会议对阳明东路地下通道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1.市人防办解除与承租户的租赁合同,收回人防工程,并将该工程的东、西及南侧通道开辟为地下人行通道,北侧通道(临文山步行街)及负二层可保留经营场所;市人防办负责安装路灯、扶手、警示标识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由承租户负责租赁区域的环境卫生和通道开关门管理(原则上每天早上7:00开门,晚上10:00关门)。
2.市城管局负责人防通道环境卫生等日常维护管理。
3.市交警支队负责地面上的交通设施管理,主要包括设置隔离护栏、标识标牌等,合理疏导人流车流。
4.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市人防办,帮助解决路灯用电问题。
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会议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安排人员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给人民群众以满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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