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字〔2015〕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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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5〕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2日
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服务专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7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三单一网”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8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全市政务服务网项目建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总体要求,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下同)、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等“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二、建设原则
遵循“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对九江市政务服务专网进行升级改造,对接全省统一平台,集约化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
三、建设内容和任务
九江市市本级政务服务网建设包括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市分厅、网上审批系统(包括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和基础设施支撑平台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市分厅建设。
1.改造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市分厅。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要求,在现有政务服务专网的基础上,建设与省政务服务网页面风格统一、栏目内容统一、分类方式统一的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市分厅。2015年8月完成升级改造方案。2015年12月初,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
2.对接各应用系统。2015年11月底,完成市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利用省级建设的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完成便民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的录入。2015年12月初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单位:市政府信息办)
(二)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
1.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填报。2015年8月底前,依托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填报九江市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全省行政权力事项的登记、审核、变更、下放、拆分、取消、统计汇总等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信息办)
2.优化提升现有网上审批系统。2015年12月底前,依托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完成市本级的优化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2015年8月底,依托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完成市本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015年底前,市本级子系统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信息办)
4.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2015年底前,依托全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系统,完成市本级子系统上线运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信息办)
(三)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
协调好部门自有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开发商,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业务接入标准》、《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接口标准规范》,与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同步实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信息办)
(四)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
1.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优化升级市本级子平台,实现全市各地各部门异构、同构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在线、实时、定时的数据采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2015年9月底,完成与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依托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系统,建设市本级子系统。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建设并与省里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依托全省交换管理系统,建设市本级子系统。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交换管理子系统建设并与省里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信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基础设施支撑平台。
在现有基础上,扩容市本级政务云平台,为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等系统提供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2015年8月底前,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经费,完成市本级政务云软硬件的采购和部署。(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信息办)
四、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及时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市“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分工协作。政务服务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信息要素的梳理、初审工作;法制部门要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合法性审查和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组织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协助做好网上审批系统改造工作;信息技术服务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权责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以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力度,落实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和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基础软硬件支撑环境、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培训等配套资金,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政务云平台、省里统一开发软件部署实施经费等资金保障由各县(市、区)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业务梳理、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协调这项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对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确保江西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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