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关于推广应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推广应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是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局和市政府共同建设的全国性试点项目,目前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为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更好地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源整合及平台应用。该平台集成了多尺度、多类型地理空间数据,具备空间数据浏览查询、专题数据加载、查询统计与空间分析、二次开发、数据交换等功能。推广使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公共平台,有利于打破自建自用的“孤岛”式系统建设格局,推动我市各种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共享和开发利用,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系统独立运行、信息各不相通的瓶颈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能力,建设节约型和服务型机关的一件大事来抓,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的保障服务功能。今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建的基于地理信息的专业信息系统必须纳入该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更新,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二、加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属于涉密测绘成果,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要保证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使用脱密后数据,也应保证内外网物理隔离。按照保密安全有关规定,加载设备进行改造时,要经保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三、搞好平台维护和数据更新。国土部门作为“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维护单位,要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和平台维护工作,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拓展应用领域,建立运行维护和更新的长效机制,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地理信息服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将本单位掌握的有关公共信息数据提供给平台建设维护单位,实现资源共享。
附件:“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简介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数字萍乡”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简介
“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是各种专业信息空间定位、集成交换和互联互通的基础,是用于一般性空间定位需求的分布式软件系统。通过推广应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可以有力推动我市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共享和开发利用,为政府、专业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地理信息服务。
一、地理信息平台信息资源的内容
该平台集成了全市境内1:500、1:1000、1:2000、1:1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面积分别为110平方公里、55平方公里、33平方公里、1090平方公里;1:2000、1:5000正射影像图,面积分别为195平方公里和341平方公里;10KM2城市三维模型等多种类型的地理空间数据,具备专题信息加载、查询统计、空间分析、可视输出等服务,功能及二次开发接口,并依托政务网进行发布。
二、地理信息平台功能
(一)空间数据浏览查询功能
客户端无需安装,只需要输入政务网服务器的地址,就可以快捷、方便的调取到各类空间数据,进行浏览查询。
(二)专题数据加载功能
对于专业应用部门,仅有空间数据不能满足需求,更需要基于空间位置的专题数据的查询、统计与分析。地理信息平台提供了两种类型的专题数据加载功能,对于已具有空间坐标的专题数据,可以通过平台内嵌的转换工具直接叠加到地图上;对于不具有空间坐标的专题数据,可以通过平台的地名配备实现加载。
(三)查询系统与空间分析功能
针对加载后的专题数据,可进行定制化的查询、统计与分析,并将结果可视化及打印输出。
(四)二次开发功能
地理信息平台提供了标准的二次开发接口,对于现有功能不能满足有关部门需求的部分,可进行界面定制、功能修改以及功能增加。
(五)数据交换功能
为实现城市的一体化科学管理和运营,需要依赖全市各部门分布式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地理信息平台提供了分布式多源数据的发布、引用功能,能够对各部门分散存储的数据进行实时调度,实现了数据物理分布、逻辑集成的应用模式。
三、地理信息平台应用模式
目前,“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了四种应用模式,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推广应用。
(一)直接应用模式
直接使用“数字萍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加载本部门专题信息,实现分析应用。本模式适用于应用需求较为简单的部门。
(二)定制应用模式
利用平台提供的二次开发功能,针对用户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定制。本模式适用于应用部门需求相对复杂、对空间数据应用较为深入的部门。
(三)数据源调用模式
公共平台的数据发布完全遵循国际OGC组织的相关标准,在客户端支持基于第三方商用GIS软件的应用开发,包括ARCGIS、MapInfo等,只要将公共平台设置为远程数据源,就可以在这些软件中直接调用。本模式适用于前期已经配备相关GIS软件的部门应用。
(四)内嵌调用模式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业务办公系统,可以通过安装公共平台连接工具实现地图调用,此时不需要对原有系统作任何改动。在这些业务系统中,只要通过鼠标选择与地理位置相关的地名,就可以直接调取到对应范围的地图,并进行浏览、查询等操作,辅助业务办理。本模式适用于信息化启动较早、已有较成熟的办公系统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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