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15〕11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面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27号)要求,《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必须在9月底之前对外公布,为切实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编制行政审批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2014年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中决定保留、并联实施和承接省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鹰府发〔2014〕16号、21号、43号),逐项编制对应的责任清单。
(二)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对《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保留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鹰府发〔2015〕24号),以及未公布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标准制定、内部管理事项”等不直接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权力,逐项编制对应的责任清单。
(三)编制未对外公布的涉密事项责任清单。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5年7月6日至7月15日)。市审改办参照《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手册》,编制《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召开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会议。
(二)部门自编(2015年7月16日至8月10日)。各部门按照公布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参考责任清单模板,参照省相关部门做法,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市审改办要加强与各部门对接联系,及时沟通解决清单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7月24日起,每周五调度各部门工作进度。各部门要在8月10日前自行编制好本部门的责任清单,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报市编办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地址:市经济大厦D702室,联系人:朱福顺,电话:0701—21828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为方便各部门编制责任清单,市编办已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手册》上传到“审改工作”qq群(群号:304807200)的共享文件中,请各部门自行下载。
(三)集中审核(2015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对各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逐项审查核实、研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为防止部门填报责任清单时生搬硬套,审核时可与部门同志一起,共同消化资料、共同研究问题、共同完善清单,做到编审一体、同步推进。
(四)合法性审查(2015年9月1日至9月10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逐项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审核结果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五)清单报审(2015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市编办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责任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六)清单公布(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责任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各部门网站、市编办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简政放权等变化情况,提出调整完善意见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修订各部门责任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权责匹配原则。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每一项权力所对应的责任细化,建立与权力清单相匹配的责任清单,做到“两单”无缝衔接、权力与责任对应融合。
(二)把握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责任事项是行使行政职权应当履行的义务,追责情形是不作为、乱作为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责任事项与权力相对应,追责情形与问责相关联。
(三)注重“四个结合”。一是合法与合理结合,即有法定行政职权行使程序的,依法设定责任环节,明确相应的责任事项,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则可参照同类法律法规合理确责;二是共性与个性结合,即依据一般法确定权力的共性责任,依据部门法确定权力的个性责任;三是事前与事后结合,即适应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转变,突出部门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四是问题与问责结合,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确定权力对应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按时规范填报《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表》。对报送不及时或者报送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将酌情减分。
附件: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http://xxgk.yingtan.gov.cn/fgwj/qtygwj/201507/t20150717_342101.htm
2015年7月13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