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1—4月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文号:盘政发〔2015〕20号
颁布日期:2015-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1—4月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明确了17个方面658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建立了狠抓工作落实的协调机制。经市政府七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1—4月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应完成任务的完成情况

截至4月末,应完成的工作任务42项,其中,市工商局牵头负责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的“县区城投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等40项任务已完成。(见附件1)

未完成2项,分别为:

1.盘锦港晋升为国家一类口岸。(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2.深化国有苇场体制改革。(牵头单位: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任务分解进度,截至4月末阶段性任务37项,已完成34项。

未全面完成3项,分别为:

1.沈西工业大道道路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局)盘山县路段已不影响施工。大洼县路段因农田水利改造未实施,无法补齐土方,房屋拆迁未达成协议无法拆迁,影响施工。辽东湾新区路段因房屋及地面附着物部分未达成协议无法拆迁,影响施工。

2.推进口岸联检查验单位入驻联检大厦。(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3.全市农村建成超市120个,4月末完成选址。(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已选址并下达选址确认书的共37个,完成计划的30.8%。(见附件2)

三、专项类任务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1—4月,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1个,完成年度计划的36.4%;竣工亿元以上项目42个,完成年度计划的38.2%;复工亿元以上项目217项,完成年度计划的80.7%。其中,盘山县新开工14项,完成年度计划的48.3%;竣工5项,完成年度计划的22.7%;复工47项,占全部续建项目的83%。大洼县新开工7项,完成年度计划的24.1%;竣工14项,完成年度计划的63.6%;复工48项,占全部续建项目的72.7%。双台子区新开工6项,完成年度计划的24%;竣工4项,完成年度计划的19.1%;复工28项,占全部续建项目的80%。兴隆台区新开工11项,完成年度计划的44%;竣工11项,完成年度计划的52.4%;复工63项,占全部续建项目的95.5%。辽东湾新区新开工13项,完成年度计划的44.8%;竣工8项,完成年度计划的38.1%;复工31项,占全部续建项目的73.8%。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无新开工、竣工和复工项目。(见附件3)

(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经信委)1—4月,全市共实现签约注册项目33项(含外资项目1项),完成年度计划的21.9%。其中,大洼县已签约项目11项,完成年度计划的36.7%;辽东湾新区已签约项目12项,完成年度计划的30%;盘山县已签约项目6项,完成年度计划的20%;双台子区已签约项目2项,完成年度计划的13.3%;兴隆台区已签约项目2项,完成年度计划的6.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无签约项目。(见附件4)

(三)对上争取资金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全年对上争取资金任务共100亿元,任务分解到37个工作部门。截至4月末,全市实际完成对上争取资金3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1.1%。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部门对上争取资金进展情况不平衡,市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已完成年度计划40%以上,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等13家单位有所突破,其余20家单位暂时没有进展。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抢抓国家新一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机遇,认真研究政策,梳理项目;按照对口原则,将本部门对应的省直厅局、国务院部委有关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对接;加强沟通协调,上下互动,完成好全市对上资金争取工作。(见附件5)

(四)农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农委)全年工作任务共35项,已完成9项,其他任务正在推进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任务需要等待国家出台政策,进展相对滞后。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国家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落实。

(五)旅游产业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全年工作任务共59项,已完成2项。35个重点建设项目已开工24个,二界沟特色渔村、广厦艺术街、台湾士林不夜城等项目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其余11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7项主题活动已开展3项,其余4项活动已形成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较慢,受季节性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尚未开工;主要景区大部分处于内部基础设施改造和改扩建阶段,尚未全部对外营业。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开工建设,满足接待游客需要。同时,针对盘锦旅游季节性强、旅游时间短的特点,开展系列主题活动,重点实施“引客入盘”工程,延长盘锦旅游季。

(六)小巨人企业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全年工作任务共24项,已完成3项。市工商局开辟了小巨人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市金融办召开了两次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全市金融机构与9家企业开展融资对接;市科技局制定了促进小巨人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各县区、经济区要在落实国家、省、市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创业创新发展政策,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小巨人企业发展。同时,将招商区域进一步拓宽到上海张江高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创业新区,全力引进一批高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

(七)楼宇经济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全年工作任务共22项,已完成4项。全市商务楼宇发展面积已达到8.65万平方米,引进入驻企业302户,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4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609人。(见附件6)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楼宇没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特色集聚程度相对较低;楼宇硬件设施、软件配套还需进一步改善;引进国内外优秀企业入驻的数量不多,企业总体档次不高。各县区、经济区要抓紧研究制定支持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吸引各类相关企业入驻楼宇,引导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项目集聚楼宇周边,提供配套服务。

(八)宜居乡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住建委)28个镇区建设工作和104个美丽村建设工作已全部启动,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共完成植树210.5万株,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1.4万吨,已完成全市280个行政村的桶装式垃圾收集点建设。燃气工程建设新铺设输气管线293.4公里,新增投资3442.5万元,新增入户安装4757户,已供气639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心村建设较好,边远自然屯建设相对弱化,影响美丽村的整体建设和发展;建设资金筹措方式方法不灵活,没有充分利用和发挥非财政资金的作用;燃气工程进展不平衡。各县区、经济区及乡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九)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住建委)截至4月末,全市共落实回迁安置住房7294套。其中,新建6097户,创新货币化安置1197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开发银行资金计划未落实,致使棚改可研报告国开行辽宁分行未能进行评审,四项审批手续无法落实,影响工作进一步推进。

(十)辽东湾新区创业新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全年工作任务共37项,已完成阶段性任务2项。目前,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工程项目都进入开复工状态,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以及绿化工程项目推进较为迅速;鼓励全民创新创业相关融资扶持、人才引进等工作方案已初步完成,孵化基地项目已开始设计装修;二界沟渔村、金帛湾海岸等重点旅游产业项目稳步推进。

(十一)辽河口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全年工作任务共27项,已完成阶段性任务9项。其中,选派年轻干部到辽河口挂职锻炼工作已经落实,已争取法国开发署贷款3500万欧元,湿地修复资金1200万元,已制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推进。

(十二)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全年工作任务共60项,已完成5项,52件正在有序推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其中3件(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辽东湾新区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因等待省相关政策而没有新的进展。各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加快推进落实。各推进落实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强化抓落实协调机制,确保按照进度完成任务目标。

要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报送当期任务完成情况,要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各推进落实组向市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报送本组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分别审定签字,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备案存档。

要完善预警提醒机制。对未按时完成、落实不到位的任务,由领导小组发出工作预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根据预警情况,负责跟踪督办,直至任务按进度完成为止。

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由多部门牵头的工作任务,各分管副市长要亲自协调、重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

要建立抽查验收机制,落实通报问责。对已完成的任务,由各推进落实组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对工作任务迟迟得不到落实的,责令责任单位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对回避矛盾、弄虚作假的,进行约谈问责。每月形成督查通报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进行通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附件:1.1—4月份已完成的40项重点工作任务

2.各县区、经济区超市选址工作完成情况

3.各县区、经济区亿元以上项目新开工、竣工、复工情况

4.各县区、经济区、市直责任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5.市直部门对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

6.各县区、经济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

http://www.panjin.gov.cn/pjnew/xxgk/jbxxgk/zcfg/szfwj/content/40288bd74ece9c05014ed23c372a2750.html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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