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9日

序言

为大力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增强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支持和保障,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为《国家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沈政发〔2011〕12号)、《沈阳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沈政办发〔2011〕4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12号)、《国务院关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102号)、《沈阳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17年。

规划领域包括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五大行业类别,涉及部分新兴服务领域。

专栏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界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渗透到经济部门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生产过程中(与家庭和个人相对应)的活动,是一种中间需求的服务业。主要功能是为生产中不同阶段提供服务产品,并且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下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的分类标准。结合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指标体系安排意见》的有关内容,按照业务活动特点,生产性服务业可划分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五大类别,涉及部分新兴服务领域。

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

信息服务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

科技服务包括地质勘查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商务服务包括租赁业、商务服务业。

流通服务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业。

注: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我市,如国家、省下发新的规定,此标准立即废止。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给予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推动服务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全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和提升整体竞争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呈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1.总体规模增长迅速,占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加大。

2005-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不断攀升。据估算,9年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0%左右,占第三产业比重从近40%增至45%以上,基本呈现稳步攀升的态势。从各行业发展情况看,除流通服务平均增长速度略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外,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其中商务服务增加值增长最快,平均增速达17%以上。(详见专栏2)

专栏2:2005-2013年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增速(%)

指标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平均增速

地区生产总值

16.0

16.7

20.5

16.3

14.1

14.1

12.3

10.0

8.8

12.7

第三产业增加值

11.7

13.6

16.1

15.0

12.3

13.7

11.0

8.9

7.6

12.2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

12.1

15.2

22.4

16.3

13.9

14.5

13.3

10.4

10.5

14.3

金融服务增加值

-12.8

16.5

55.9

7.1

24.7

8.8

16.8

11.3

9.2

信息服务增加值

20.2

19.7

44.6

12.9

18.9

8.3

7.7

10.3

11.4

17.1

科技服务增加值

7.8

5.2

3.7

43.7

14.6

24.8

19.7

20.7

13.2

17.0

商务服务增加值

22.8

16.8

22.8

24.5

16.6

20.3

16.2

13.2

14.7

19.4

流通服务增加值

16.4

14.9

10.1

14.8

7.3

15.4

11.2

10.3

9.2

12.1

2.内部结构不断优化,高端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

2005-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据估算,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5%左右,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0%左右。从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看,流通服务业占比居首,达40%以上;其次为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服务业。从占比发展趋势看,2005-2013年,流通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比重分别呈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和攀升,幅度均在10个百分点以上,信息、科技、商务服务业结构相对稳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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