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烟台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牢把握“四个深化、四个提升”主线,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深化“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建设,提升各级履职尽责能力
(一)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由综合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成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加快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细化完善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月度例会制度和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解决重要安全问题;市级领导每2月、县级领导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调研。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进一步拓展范围、深化内容、提质增效,确保安全责任覆盖到各行各业、落实到每个方面。
(二)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每月专题研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责任,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根据市场经济变化和市场主体“宽进严管”政策,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建设。各级政府(管委)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督促各级各类企业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深化安全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控,从总体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矿山领导干部要同时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有条件的要重点培养中高级安全工程与管理人才,规模以上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与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银行优先向安全生产信用较好的企业贷款。
(四)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工作督导和警示约谈,加大问责力度。凡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敷衍应付,给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酌情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县、乡两级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迟报瞒报事故、发生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二、深化四项整治行动,提升事故防控效能
(一)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督管理、跟踪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做法,采取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方式,发挥专业执法力量、安全专家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检查或随机抽查。市政府筛选100处重点隐患和10处城区公共隐患,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由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整治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围绕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每个行业主管部门确定3—5处重点问题,整合资源,集中治理。突出抓好矿山领域的尾矿库“头顶库”整治,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贸领域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管理、油气等输送管道安全管控,交通运输领域的危险路段、危旧桥梁、隧道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排险加固,消防领域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和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教育领域的校车安全,城市运行领域的地下管网隐患治理和施工管理、报废和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整治,水利领域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职业健康领域的石材、滑石粉加工和水泥生产行业职业危害整治,有序推进公共安全问题治理工作。
(三)集中抓好重要时段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两节”(元旦、春节)“两会”(人大、政协会议)、重要假期、重大会展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恶劣天气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保障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督导员派驻制度、领导干部包矿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活动,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四)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工作,铁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行政监察部门、专业执法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管委)作用,动态收集线索,全面梳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执法、重点执法、暗查暗访和跟踪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等惩治措施,重点打击矿山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道路交通违法、海上非法采砂运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承揽及转包分包建筑工程、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深化四个基础工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产业政策和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严把高危行业以及招商引资、新上项目市场准入关口,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完善和执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少服务年限标准,依法取缔和关闭41处不符合开采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加大危化品企业“退城进园”工作力度,不再审批化工园区之外的化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险工艺生产储存装置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均要设计并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备案、监督制度,达不到资质条件的坚决不准从事安全评审评价工作。严把特殊岗位人员准入关口。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任职,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接受培训、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全部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充分发挥一级标准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二级、三级标准化企业巩固提升工作,严格标准化复评和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年内,所有新取证矿山全部达标,中央、省属企业尾矿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全面启动危化品小型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升级达标力度;抓好一般工商贸行业升级达标工作,提升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比例;特、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部达标,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达标率达到95%,其他建筑施工企业达标率达到90%;客运、危险品等重点运输企业全部达标;卫生、粮食、教育、旅游等系统,按规划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小微企业四级安全标准化建设,集中3年时间,实现小微企业全部达标。开展港口液体化工区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工作,力争5月底前港口液体化工区全部通过本质安全水平达标验收。
(三)加快班组安全建设进程。进一步拓展延伸班组安全建设范围,不断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各岗位、各设备、各流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将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企业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组织标准化评审时一并验收或复评班组安全建设。年内,40%的一般行业规模以下(从业人员规模30人以上)企业完成班组安全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班组长教育培训力度,以班组长综合素质持续增强带动一线职工安全技能水平提升。年内,所有高危行业生产型企业以及30人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企业班组长全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其他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载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持续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使广大市民逐步养成规范自觉的安全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烟台行”和新闻媒体暗访活动,强化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年内,继续做好国家、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重点培育16家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大力推进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和市各辖区整区创建工作,力争全市30%的镇街获得安全社区称号。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建立规范的全员安全培训档案。年内,高危和非高危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非高危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率达到90%,以班组长、新录用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学院作用,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强化集中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领导能力。
四、深化四大支撑措施,提升安全保障力度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0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与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考核奖励及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责任,督促企业足额提取、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导、通过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高危行业企业必保、其他企业积极参保的安全责任保险机制,逐步实现投保范围由高危行业向冶金、机械等一般行业延伸。
(二)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大力推进安全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积极采用安全性能高、适用性强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坚决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加快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一批当前急需的科研课题、一批可转化为现实安全保障能力的科研项目、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全面做好安全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加大新(改、扩)建地下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力度,实现与矿山同步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提升自动化、信息化防控水平。继续推进危化品企业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巩固提升涉及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控制水平。
(三)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烟台港西港区、龙口港、莱州港、蓬莱安邦油港和蔚阳港四大危化品港区以及较大规模危化品生产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级资质专职救援队伍、4家矿山四级资质兼职救护队建设,提升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深化重点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提高总体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应急救援培训力度,集中开展兼职救护人员轮训。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年内,危化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组织3—4次大型综合性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应急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装备建设,重点配备好执法交通车辆、现场监督检查与调查取证分析等专业执法装备,进一步改善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县、乡两级要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监管队伍,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和依法行政效能。实施全市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双轮训”工程,争取3年内上述人员全部轮训,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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