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函〔2015〕75号
颁布日期:2015-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5〕4号)要求,我市拟定的45个“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须于2015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截止目前,仅有6个重点专项规划完成定稿,有34个重点专项规完成初稿,有5个重点专项规划初稿正在编制。当前,正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完善“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承担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市级相关部门,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负责同志,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的政治高度,从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战略高度,从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履职尽责的现实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编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调配精干力量,加班加点工作,千方百计加快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确保在11月30日前完成任务。

二、加强调研,完善规划思路。市政府各位领导近期要集中时间精力,分别到县区和分管部门开展以“宣讲、调研、督查、帮困”为主要内容的下基层抓落实活动,在调研中深化市情认识、明晰发展思路、指导完善规划。承担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市级相关部门要着眼高标准、高质量,把修订完善规划与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以“宣讲、调研、督查、帮困”为内容的领导干部下基层抓落实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刻领会中、省全会精神实质,自觉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标定工作基点,用陕南绿色循环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领未来发展,提升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水平。

三、平茬齐过,抓好督促指导。近期,市政府将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十三五”总体规划和12个重点专项规划(具体见附表)编制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完善工作。同时,市政府各位副市长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汇报,帮助分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时帮助解决规划编制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抓好衔接,争取最大支持。当前,中、省各类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完善过程中。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加快所承担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确保编制质量的同时,加强与其他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沟通,以及重点项目方面的衔接,确保互为依托、相互配套。重点项目方面如有新的变化,务必于11月底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重点办。近期,市政府将组成专门工作组,赴省级相关部门就我市“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及重大项目进行衔接汇报。各级各相关方面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力争使汉中的意志上升成为中、省战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拟听取汇报的12个重点专项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汉中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等

2

汉中市“十三五”循环绿色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

市级有关部门

3

汉中市“十三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等

4

汉中市“十三五”文化名市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市文广新局

市发改委、科技局、文旅局、体育局等

5

汉中市“十三五”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建规局、住管局、环保局等

6

汉中市“十三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市建规局

市住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

7

汉中市“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等

8

汉中市“十三五”开放开发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市经合局

市级有关部门

9

汉中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建规局、机场管理局,汉中火车站等

10

汉中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工信委、建规局、住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公安局、气象局等

11

汉中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市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等

12

汉中市“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市扶贫办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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