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泸市府办函〔2010〕224号 |
|---|---|
| 颁布日期:2010-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6月,四川省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唯一的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省,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164号)精神,加快创建我市旅游行业品牌,增强全市旅游产业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强化支撑、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纵向协调、横向联合”为思路,紧紧抓住全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的契机,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手段的关键性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培育旅游产业品牌,加快推进旅游线路统筹,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旅游业“三年提升计划”夯实基础,为加快建设川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到2012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体系基础上,培育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4个;编制企业标准4部;逐步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试点期间开展培训2400人次;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标准化旅游产品体系,新增5家A级旅游景区、6家星级旅游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4家等级旅行社、1家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10家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15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2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7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10月。拟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召开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传达省旅游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精神,部署全市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10月。构建试点支撑体系、贯彻旅游标准化工作和旅游标准实施体系,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1.构建旅游标准化试点支撑体系。主要包括试点支撑、人才建设和制度建设3个方面。(1)试点支撑。搭建横向从政府到企业,纵向从市到区、县的试点体系,努力形成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优先考虑首批省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及四星级以上饭店、<3A>级以上旅游景区、部分等级旅行社、部分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中进行试点。(2)人才建设。通过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及阶段性工作会议等方式,普及全市旅游行业旅游标准观念,提高旅游标准意识,增强旅游标准技能,培养一支理论成熟、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3)制度建设。通过贯彻《四川省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等,对全市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等行为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
2.扎实开展旅游标准的贯彻实施。围绕“三年提升计划”,狠抓旅游业国家(省)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主要通过贯彻系列旅游标准,对旅游工作、旅游产品、旅游基础术语等进行约束和规范;宣传系列旅游标准,扩大标准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面;实施系列旅游标准,达到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品质和增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要创新标准宣传方式,在加强培训宣传的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对新标准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增加公众知晓度,充分吸引各类主体参与标准的贯彻实施;要创新标准实施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标准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业协会主动参与各类标准的贯彻实施;要创新标准实施工作方式,加大对各类创建单位的辅导,定期对各类旅游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类标准实施效果,以真正发挥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评估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0月。对试点实施阶段的工作进行效果评价,对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泸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侨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试点工作,负责与省和各区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与沟通;牵头负责试点工作及旅游标准的宣传,及时向市政府、省旅游局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各类标准,共同推动各类旅游标准的贯彻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确保试点日常工作、专项培训、标准制定、评估和宣传推广等顺利进行。
附件:1.泸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
2.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泸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喻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亦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照平市外侨旅游局局长
欧海林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陈轲市财政局局长
何锋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潘永强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永全市公安局副局长
兰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志国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明权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一萍市卫生局副局长
曹刚市工商局副局长
康玉明市质监局副局长
吴晓市外侨旅游局副局长
马东升市民宗局副局长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姚照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晓同志兼任。
附件2:
工作任务分解表
名称
区县
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个)
编制企业标准(部)
人才
培训(人)
A级
景区(个)
星级旅游饭店(个)
绿色旅游饭店(个)
等级旅行社(个)
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个)
江阳区
4
4
300
1
2
4
龙马潭区
120
1
1
1
纳溪区
120
1
2
泸县
120
合江县
240
1
1
4
叙永县
120
古蔺县
240
3
1
1
1
1
市外侨旅游局
1140
合计
4
4
2400
5
6
1
4
10
名称
区县
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个)
乡村旅游示范乡(镇)(个)
乡村旅游示范村(个)
旅游汽车运输公司(个)
备注
江阳区
3
1
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编制企业标准):南苑宾馆、老窖景区、新辰旅行社、旅游汽车运输公司
龙马潭区
2
1
纳溪区
3
1
泸县
1
1
合江县
2
1
1
叙永县
2
1
古蔺县
2
1
1
市外侨旅游局
1
合计
15
2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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