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文号:内府发[2015]33号
颁布日期:2015-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激励创新,表扬先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内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内江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规定,通过内江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委员会评审公示,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高原梗型胞质内香籼米稻新不育系的选育与应用”等4项成果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优质多抗高配合力水稻恢复系内恢99—14的选育与应用”等11项成果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Beclin1与其它抑癌基因甲基化在肝癌诊断中的价值研究”等12项成果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勇于开拓,锐意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为加快建设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幸福美丽内江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内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

http://www.neijiang.gov.cn/news/show?id=1083288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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