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政办发[2013]76号
颁布日期:2013-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州地方财政收入增速缓慢,同时,各级政府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和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增加财政收入,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完成今年财政收支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组织财政收入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一要强化收入分析和预测,认真落实综合治税各项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源的监控,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税收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各类减、免、缓税行为。二要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工作机制,加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重点非税收入的监缴力度。三要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实施分税种、分部门责任管理,建立财政收支通报制度,强化收入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税源督查。四要加强财税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税政策支持,拓宽财政增收渠道。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支出

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财政支出的重点和顺序,优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不能留硬缺口。在基本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全额保障自治州确定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一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除自治州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追加安排部门和单位的支出预算。二要加快支出进度,对自治区、自治州安排的重点项目资金逐个筛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促使重点项目早日开工、早日投产、早日发挥效益。三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日常性支出。严格控制公车购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努力实现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5%的目标,把节约出来的资金都用于安排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今年自治州财政收支严峻形势,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一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自治州九条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曝光。二要做好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超标准配置和处置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三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四要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定期对部门、乡镇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坚持做到统筹兼顾,科学编制2014年预算

根据目前形势判断,预计2014年自治州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规模和收支结构,及早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继续贯彻节约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和深化预算改革,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的增长,2014年各县市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再压缩10%。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会议费、“三公”经费预算要按要求单独编制,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做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财政增收节支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财政收支任务,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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