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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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2013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西政发〔2013〕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为确保2013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实施全州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以下简称“双2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双20”是年度政府工作重点,对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改善民生,增强我州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双20”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双20”实行州级领导分管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分管领导要组织好各项目和工作的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办部门(单位)负责抓好各项目和工作的具体实施;督办部门负责抓好各项目和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并按时报告“双20”工作进展情况。州政府协调人主要负责州级领导与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及时反馈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职责、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确保保障措施到位,工作推进有力。
三、定期报告情况。“双20”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双20”工作顺利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由各督办部门跟踪落实,定期向州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上报时间从6月起实行月报制,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的推进情况,2014年1月10日前综合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强化绩效考评。“双20”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标准进行加减分。对实施“双20”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年度工作目标无法实现的,给予行政问责。
附件:1.2013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请点击查看)
2.2013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请点击查看)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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