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以会展业为主的大型活动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1-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1〕9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以会展业为主的大型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确保全市“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现就安排好明年全市以会展业为主的大型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会展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具备承办大型经贸活动条件的单位和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列入重要日程,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

二、及早动手,提前策划。鉴于大型活动涉及面广、策划工作要求严密等特点,各主办、承办、拟办单位必须提前进行调研和策划。要进一步拓展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除君子兰节、冰雪旅游节、华商交易会、全国汽车零部件展、电影节、家居展(待定)、农博会等几个已大体设定的大型会展活动外,要抓紧同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尤其要争取承办、主办和创办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国际性的会议或展览。

三、面向市场,全面创新。适应市场、贴近群众,是展会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而主题、形式、内容上的创新则是展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所在。各承办单位在确定展会主题时,一定要面向市场,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和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我市或承办方的比较优势,力求展会主题突出、特点鲜明,尤其要在打造品牌展会上下功夫,全面宣传和树立我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加快推进会展业的市场化步伐。各承办单位在办会过程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办会,多渠道筹措办会资金,走以会养会之路。

各单位对由自己主办或承办的2002年活动安排计划,务于1O月15日前按要求报到长春市会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771089),所报计划应说明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主要活动内容、预计规模及主办、承办单位等相关事宜,经市政府综合平衡后,正式出台2002年全市以会展业为主的大型活动安排计划。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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