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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做好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政办发〔2006〕67号
关于做好全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收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组织指挥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重要依据。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将明显提高我市地震应急指挥能力,有效减少地震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地震应急基础数据还能够应用在其他灾害、意外事故、紧急状况的应急工作中,为我市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综合应急工作数据平台,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领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函〔2006〕2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无偿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常州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各类表格式样”到常州地震局主页(www.czeq.gov.cn)“地震应急栏目”下载。
(联系人:陆嘉楠,电话:698919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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