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政办发(2006)168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和医疗补贴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5〕2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补助上限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所需费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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