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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宁政办发(2006)168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和医疗补贴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5〕2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补助上限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所需费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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