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六日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规范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的工作制度,明确市安委会及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的主要职责,制订本规则。
(二)市安委会是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其参加市安委会的成员时,经市安委办报市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市安委会印发通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时,报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市安委会印发通知。
二、组成
根据与省上下对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由市长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安委会成员。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驻甬部队和市武警支队参加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市安委办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政府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六)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指导协调特别重大事故新闻发布会。
(十)负责实施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十一)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制度
(一)市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二)市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体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建立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制度。市安委会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市安委会联络员。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由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拟提交市安委会审议的事项。
(四)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市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和市安委办负责人带队,成员单位派人参加。根据需要,可以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名义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由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五)市安委会文件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六、附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毛光烈
常务副主任:余红艺
副主任:徐华江市政府
徐国宝市安监局、市经委
委员:林爱祖市公安局
陈德良市监察局
李浙杭市委宣传部
姚晓东市总工会
胡方水市计委
黄士力市教育局
张建国市科技局
童金定市司法局
胡望真市财政局
顾金飞市人事局
李万权市劳动保障局
陈德伟市国土资源局
张坤华市建委
张延市交通局(港口局)
张金荣市水利局
叶显邦市农业局
施伟市贸易局
俞丹桦市外经贸局
王海娟市卫生局
邵立松市环保局
温尚民市林业局
吴建义市海洋渔业局
王刚市旅游局
徐明明市广电局
马春骐市工商局
林如峰市质监局
刘军市药监局
印黎晴市检察院
郑洪翔市法制办
周荣祥宁波海事局
国良和市气象局
黄焕利团市委
朱金龙宁波军分区
陈志江武警宁波市支队
董国伦宁波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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