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剑戈同志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肇府(2008)43号
颁布日期:2008-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肇府[2008]43号

关于郑剑戈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副市长郑剑戈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分管劳动、社会保险、卫生、计划生育、档案、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工青妇工作。

原来分管上述工作的副市长不再分管上述工作。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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